各涉棉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下發《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公告2011年第5號,以下簡稱《預案》)規定,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簡稱“中儲棉總公司”)為更好的落實《預案》有關要求,切實做好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工作,經有關部門研究同意,現發布《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見附件),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事宜按本實施辦法執行。
特此公告。
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
《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實施辦法
為穩定棉花生產、經營者和用棉企業市場預期,保護棉農利益,保證市場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下發《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公告2011年第5號,以下簡稱《預案》)。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棉總公司”)為更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切實做好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工作,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 中儲棉總公司成立“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領導小組”,姚明燁同志任組長,侯振武同志任副組長,儲備部、倉管部、財務部、信息部等負責人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部署、協調、指揮棉花臨時收儲的各項工作,負責政策落實,研究確定相關費用標準,統一調配人員、設備,協調解決《預案》執行中的相關問題等。
第二條 儲備部負責儲備棉收儲業務的具體實施。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和收儲需要商倉管部啟用具體收儲庫點,負責編制儲備棉統計報表,指導儲備棉入庫工作,負責申報、協調儲備棉公證檢驗工作,負責儲備棉的中轉調運工作,負責儲備棉保險工作,根據相關規定商財務部撥付儲備棉入庫費、配合公檢費、中轉運費等專項費用。
第三條 倉管部負責在庫儲備棉安全管理工作及儲備棉代儲庫的選定。根據《國家儲備棉代儲庫資格認定及租用辦法》(見附件1)選定儲備棉備用倉庫。經確認使用后,負責與備用倉庫簽訂《國家儲備棉倉儲合同》,備用庫正式成為儲備棉代儲庫。中儲棉總公司不向代儲庫、備用庫承諾存儲數量和時間。
2011年8月20日前,按照“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有利于企業就近交儲、有利于棉花安全儲存、有利于監管、有利于調運”的原則,倉管部商儲備部確定《預案》執行區域內的承儲庫(包括直屬庫和代儲庫,下同)布局和庫容并報有關部門備案。第一批備用庫倉容應不少于100萬噸。根據收儲進度,隨時考察、確定備用倉庫。
第四條 財務部負責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總行營業部申請儲備棉收儲所需資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與交儲企業及承儲庫結算貨款和相關費用,核算儲備棉成本。
第五條 信息部負責主營業務系統和儲備棉臺賬系統的維護及培訓等,保障公司總部和承儲庫的正常使用,保障有關部門計算機等辦公設備的配備和維護,為確保收儲工作順利進行,提供技術、設備支持。
第六條 承儲庫負責儲備棉的入庫、堆碼和在庫儲備棉安全工作。負責收儲棉花的入庫初驗,查驗交儲企業提供的籽棉收購單據,配合公證檢驗,入庫堆碼,做好儲備棉數據的錄入、上報等工作,負責收集和妥善保管棉花的小樣和條碼,以備查驗。承儲庫要積極配合農發行總行營業部異地庫存監管工作。
直屬庫(單位)根據《國家儲備棉代儲庫安全監管辦法》(見附件2)負責代儲庫的安全監管。負責代儲庫業務指導和派駐代儲庫人員的管理。
中儲棉總公司派駐人員負責協助代儲庫進行儲備棉入庫初驗工作,協調檢驗機構現場公證檢驗,指導代儲庫做好儲備棉安全收儲相關工作。
第二章 價格監測和啟動收儲
第七條 根據《預案》規定,《預案》執行期間,信息中心每個工作日在中儲棉總公司網站和中國棉花網發布國內棉花、棉籽市場平均價格(國家棉花市場監測系統和中國棉花協會監測的國內棉花價格平均值和棉籽價格平均值)。
第八條 當監測的棉花市場價格連續五個工作日低于臨時收儲價19800元/噸時,經國家發改委確認后,中儲棉總公司及時發布《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公告》,于第六個工作日正式啟動收儲預案。
第三章 簽訂合同
第九條 儲備棉收儲通過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儲備棉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規則見《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交易辦法》。
第十條 交儲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2)具備400型棉花加工資格的棉花企業。
?。?)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
第十一條 儲備部會同交易市場審核交儲企業資格,通過審核的交儲企業要在交易市場預存300元/噸的履約保證金。
第十二條 交儲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以不低于籽棉收購參考價向棉農收購籽棉,在交貨時提供收購單據,并為單據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儲備部每個工作日公布掛牌收儲庫點和數量,并根據需要及時調整。成交后,儲備部在規定時間內與交儲企業簽訂《國家儲備棉購銷合同》(見附件3)。
第四章 質量、包裝及組批要求
第十四條 交儲的棉花必須是2011年度生產并經儀器化公證檢驗的鋸齒細絨棉。
第十五條 交儲棉花品級要求為1至4級,長度要求為27毫米以上(含27毫米),馬克隆值要求為A級、B級和C級的C2檔,其它質量要求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棉包包裝材料和捆扎材料要符合“GB6975-2007棉花包裝”國家標準規定,必須使用新包裝材料,新疆庫點交儲的棉包捆扎物應使用塑鋼帶。棉包外形和尺寸要符合“GB6975-2007棉花包裝”國家標準中Ⅰ型包規定,平均包重227公斤(允差幅度為±10公斤)。棉包刷嘜要按照“GB1103-2007棉花細絨棉”國家標準中包裝標識要求,做到內容齊全、字跡清晰,塑料套包兩側要粘貼不干膠標簽。
第十七條 交儲棉花要按品級組批,一個品級棉花組一批,新疆產區每批組批數量為93包或者186包,內地產區每批組批數量為60包或者120包。刷嘜中要有批號,批號由11位數字或字母組成,第1位至第5位為儀器化檢驗加工廠代碼,第6位至第7位為棉花年度,第8位為生產線代碼,第9位至第11位為組批順序號。例如,批號34011111001,其中第1位至第5位為加工廠代碼“34011”,第6位至第7位為棉花年度“11”,第8位為生產線代碼“1”,第9位至第11位為組批順序號“001”。
第五章 入庫初驗
第十八條 交儲企業要按照中儲棉總公司規定時間將交儲的棉花均衡運至指定承儲庫,交儲企業運輸前要及時與承儲庫聯系,承儲庫做好接貨準備工作。
第十九條 交儲企業在指定承儲庫交貨時需要提供以下單據:
1、籽棉收購單據。收購單據要按合同裝訂成冊,并加蓋交儲企業公章。
2、交儲棉花出廠公證檢驗證書。
3、交儲棉花的小樣及條碼,每包小樣不少于125克。
4、《申報入儲公證檢驗表》(附件4)及電子版,《條碼匯總表》電子版,按照中纖局要求填寫。
5、提供與交儲棉花包裝材料相同的包皮和捆扎材料一套。
6、《國家儲備棉購銷合同》復印件。
第二十條 承儲庫要在棉花入庫時查驗交儲企業提供的相應籽棉收購單據,籽棉收購價格不低于合同中約定的籽棉收購參考價。凡是籽棉收購價格低于合同約定的籽棉收購參考價的棉花,一律不得接收,棉花由交儲企業自行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交儲企業承擔。同時,承儲庫要書面上報儲備部,將該合同按違約處理,并報相關部門將該交儲企業列入行業黑名單。承儲庫應配合有關部門對交儲企業收購價格和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管。
第二十一條 承儲庫在初驗過程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棉花不符合收儲條件,整批棉花退出,由交儲企業自行處理:
?。?)棉花品級低于4級。
?。?)長度級低于27毫米。
?。?)馬克隆值級為C1。
?。?)單包棉花回潮率超過10%。
?。?)異性纖維含量超過L檔。
(6)炸包、散包包數占總包數超過3%。
(7)露白棉包包數占總包數超過10%。
?。?)貨證不符的棉花。
?。?)嚴重污染、霉變、水殘、雨淋的棉花。
(10)混有地腳棉、回收棉等。
第二十二條 承儲庫在入庫過程中發現炸包、散包包數不超過該批總包數3%的,可以正常入庫,但交儲企業應負責按原包數給予復包或調換,相應費用由交儲企業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入庫棉花露白包數不超過該批總包數10%的,可以入庫,由承儲庫負責整理,交儲企業需承擔相應整理費用。
第二十四條 入庫棉花發現污染、霉變、水殘、水漬等異常情況棉花包數不超過該批總包數5%的,剔除異常棉包,并由交儲企業補齊后,可以正常入庫和初驗。
第二十五條 為了加快結算進度,原則上一個合同的棉花到齊后一次初驗上報。
第二十六條 初驗符合儲備棉要求的,承儲庫要在1個工作日內出具《儲備棉初驗入庫單》(見附件5)上報儲備部,《儲備棉初驗入庫單》中填報的棉花不得有污染、霉變、水漬等問題棉包。填報《儲備棉初驗入庫單》的棉花,沒有中儲棉總公司出具的《公證檢驗不合格棉花出庫單》(見附件6)或《儲備棉出庫單》(見附件7)一律不得出庫。
第二十七條 初驗不符合收儲條件的棉花,承儲庫及時書面上報儲備部,并通知交儲企業在2日內將棉花自行移庫,交儲企業承擔由此發生的各項費用。交儲企業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移庫的棉花,承儲庫要與交儲企業簽訂代保管合同,明確責任。
第六章 預付貨款
第二十八條 儲備部收到《儲備棉初驗入庫單》1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并交財務部。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收到《儲備棉初驗入庫單》2個工作日內,按照標準級(328)價格向交儲企業預付80%貨款。
第七章 公證檢驗
第三十條 儲備部將啟用收儲庫點提前通知中國纖維檢驗局(以下簡稱“中纖局”),中纖局安排承檢機構現場檢驗。公證檢驗結果作為交儲企業提供的棉花是否符合交儲的質量依據,中儲棉總公司按中纖局出具的公證檢驗結果與交儲企業結算貨款。收儲棉花公證檢驗按照《2011年度國儲棉收儲公證檢驗預案》執行。
第三十一條 承儲庫要全力配合公證檢驗工作。為加快檢驗進度,有條件的承儲庫可以采取整批過磅方式,協調承檢機構在棉花入庫卸車過程中同步進行現場檢驗。
第三十二條 承儲庫接到承檢機構出具的《國家儲備棉入庫公證檢驗結果匯總表》,對公證檢驗結果進行確認。如果對公證檢驗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反饋儲備部,儲備部按照《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向中纖局提出復檢申請,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承儲庫接到承檢機構出具的《國家儲備棉入庫公證檢驗結果匯總表》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交儲企業對公證檢驗結果進行確認。如果交儲企業對公證檢驗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中纖局提出復驗申請。
第三十三條 承檢機構將雙方確認的公證檢驗結果上報中纖局,中纖局將電子版檢驗數據傳儲備部。儲備部根據公證檢驗結果合格部分出具《儲備棉入庫通知書》(見附件8)下發承儲庫,不合格部分開具《公證檢驗不合格棉花出庫單》。承檢機構現場出具《儲備棉公證檢驗證書》,交承儲庫兩份,其中一份承儲庫留存,隨貨同行,另一份收儲結束對賬后統一交儲備部。
第三十四條 承儲庫接到《儲備棉入庫通知書》后,要在2個工作日內,根據《儲備棉公證檢驗證書》、接貨記錄和系統數據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填制《儲備棉入庫單》(見附件9)上傳儲備部。數據如有不符的要及時將情況反饋儲備部。
第八章 貨款結算
第三十五條 儲備部收到《儲備棉入庫單》后,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登記后與《公證檢驗不合格棉花出庫單》一并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結算貨款。
貨款計算公式為:〔成交價×(1±等級差率)〕×每包公定重量。
品級和長度差率按《預案》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財務部接到《儲備棉入庫單》2個工作日內出具《儲備棉入庫結算單》(見附件10)傳真至交儲企業,交儲企業根據《儲備棉入庫結算單》開具增值稅發票。財務部收到增值稅發票并驗證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向交儲企業付清余款。
第三十七條 財務部接到《公證檢驗不合格棉花出庫單》2個工作日內出具傳真至交儲企業,交儲企業10個工作日內退回多付貨款,財務部確認收回多付貨款,在《公證檢驗不合格棉花出庫單》簽字確認交回儲備部,儲備部下發《公證檢驗不合格棉花出庫單》,承儲庫為交儲企業辦理出庫手續,不合格棉花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交儲企業承擔。
第三十八條 財務部確認交儲企業收到《儲備棉入庫結算單》后10個工作日內未將預付貨款退回的,書面通知儲備部。儲備部將相應棉花通過交易市場公開拍賣,所得貨款用于沖抵預付貨款、入庫費用、超期保管費、保險費等,如有余款,退回交儲企業。拍賣所得貨款不足以沖抵預付貨款和相關費用時,由交易市場扣除該企業的全部保證金用于沖抵預付貨款和相關費用,不足部分中儲棉總公司將依法向交儲企業追索。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交儲企業存在以下情況之一,按照違約處理,扣除300元/噸的履約保證金。
(1)交儲棉花的籽棉收購價低于合同中約定的籽棉收購參考價。
(2)未按規定時間簽訂購銷合同。
?。?)未按照規定時間交貨。
?。?)棉花質量存在弄虛作假。
?。?)實際交儲棉花(公檢合格)比合同約定數量少10%以上。
?。?)交儲棉花公檢不合格,未按規定時間退回預付貨款。
第四十條 交易市場在采購工作結束15個工作日內將交儲企業由于違約扣留的履約保證金匯至中儲棉總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章 儲備棉調運和集并
第四十一條 根據收儲進度,中儲棉總公司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啟動新疆棉調運工作。收儲工作結束后,中儲棉總公司報有關部門批準,將代儲庫庫存少于5000噸的儲備棉進行集并。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儲備部負責解釋。
附件1:《國家儲備棉代儲庫資格認定及租用辦法》.doc
附件2:《國家儲備棉代儲庫安全監管辦法》.doc
附件3:《國家儲備棉購銷合同》.doc
附件4:《申報入儲公證檢驗表》.doc
附件5:《儲備棉初驗入庫單》.doc
附件6:《公證檢驗不合格棉花出庫單》.doc
附件7:《儲備棉出庫單》.doc
附件8:《儲備棉入庫通知書》.doc
附件9:《儲備棉入庫單》.doc
附件10:《儲備棉入庫結算單》.doc
附件11:《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工作流程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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