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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經貿辦事處來函略以:
歐盟執委會食品健康安全總署表示,歐盟528/2012號有關“生物滅殺劑”規章(Biocidal Products Regulation)自2013年9月1日開始實施,該規范適用殺生物劑產品及含有殺生物劑產品之“經處理成品”(Treated Article)例如資訊、電子、家具、紡織或汽車等產品。
“經處理成品”之殺生物劑活性成分應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歐盟化學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許可,自2017年3月1日起,不符合規范之“經處理成品”不得在歐盟市場販售。
該規章將“殺生物劑”產品區分為四大類:消毒劑(Disinfectants)、防腐劑(Preservatives)、除害蟲劑(Pest control)及其他類(Other biocidal products),除直接規范殺生物劑產品外,亦適用經殺生物劑產品處理的成品(Treated Article),如常見的抗菌涂層家具,或宣稱具有抗菌效果的紡織產品,因此可能影響資訊、電子、家俱、紡織或汽車等產品。
“殺生物劑”規章(Biocidal Products Regulation)設有過渡期間,前述殺生物劑或經處理成品所含活性成分,應于2016年9月1日,向歐盟化學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申請核淮,廠商若在2016年9月1日前未提出完整資料,其產品自2017年3月1日起,將不得在歐盟市場販售 若在2016年9月1日前提出申請后未經核淮,其經處理之成品應于未核淮日起180日內下架,不得繼續在歐盟市場販售。以歐盟為主要市場之我商應瞭解相關規定,以作為必要的調整因應。
信息來源:中國紡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