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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2015年省級排污權交易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作為國家首批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試點省份,江蘇省排污權交易“第一槌”終于拍下。但這次的交易中,并沒有南京的企業參與。
《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自2月10日正式施行至今已經半年,南京排污權交易進展如何?記者了解到,首筆排污權交易將于下月進行。
4種污染排放權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在南京,進行交易的主要是4種廢氣和廢水的排污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它們被作為公共資源,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辦法》規定,全市范圍內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污染物的工業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和醫療、賓館餐飲服務單位,都需要進行排污權交易。由環保部門對企業核定初始排污權,分配給企業,初始排污權范圍內的廢氣和廢水排放,企業要向政府繳納排污費。如果企業擴大生產導致排污總量增加,那就要另外購買排污權。環保部門將根據本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需要,建立排污權指標政府儲備庫,對排污權指標保持一定比例的儲備,調控本市排污權交易市場和保障重大項目建設。
《辦法》規定,未完成減排任務的地區和排污單位不得參與增加此類污染物的排污權交易;排污單位調整產業結構、改進生產工藝,使得排污權產生富余的,政府將出資回購這部分排污權,用于上市交易;排污單位減產、停產、遷出、關閉后,政府將及時收回排污權。
業內人士分析,排污權交易更多是賣方市場
在本月6日開展的首次省級排污權交易上,74家企業買到了排污權,而出售指標的企業只有6家。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排污指標購買有兩種途徑,一是購買政府手中初次分配還沒有分配完的排污權,二是向其他沒有用完排污權的企業買。”這位人士說,排污權交易更多是賣方市場,因為在初期可以有多余排污指標來出售的企業肯定很少,這種情況也會出現在南京——企業擴大生產,肯定是從政府儲備庫購買,從其他企業手中直接購買的情況會非常少。但排污權交易走上正軌后,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改進生產,產生了富余的排污指標,就可以上市出售。
南京排污權交易價格已定,最快下個月敲響“第一槌”
環保部門介紹,前不久,市環保局給各區物價局、環保局和重點排污企業下發了通知,通知的內容就是排污權交易的定價。
據悉,排污權交易的價格分為使用價格和交易價格,即每個排污企業按照環保部門核定的排污指標繳納排污費,需要增加的排污指標進行交易。具體為:排污權有償使用費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2240元/年·噸;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3種污染物在紡織印染、化學工業、造紙、鋼鐵、電鍍、食品、電子行業分別為4500元/年·噸、11000元/年·噸和42000元/年·噸,其他行業分別為2600元/年·噸、6000元/年·噸和23000元/年·噸。排污權交易價格按照不低于當年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的原則,由交易雙方自行確定。
目前,全市排污企業的初始排污指標核定已經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完成,排污權交易平臺正在進行最后的軟件調試,排污權交易模擬運行也已經完成,預計南京第一筆排污權交易會在下個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