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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出臺的上海自貿區金改“新40條”,將為境外人民幣回流提供了一攬子解決方案。
11月1日,在“全球金融治理的變化與中國金融改革”論壇上,上海自貿區管委會政策研究局局長張湧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新40條”解決了境外人民幣回流的可兌換通道、交易平臺、機構準入、完整的監管體系、可供選擇的人民幣產品等5方面問題。
此前,投資流通渠道有限是限制境外人民幣流通的一大阻力。而要讓人民幣成為儲備貨幣,就必須通過回流渠道的構建,增強境外人民幣的投資功能。
10月30日,央行發布了《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其中明確提出,拓寬境外人民幣投資回流渠道。創新面向國際的人民幣金融產品,擴大境外人民幣境內投資金融產品的范圍,促進人民幣資金跨境雙向流動。
張湧表示,“新40條”首先解決了境外人民幣回流的通道問題,這個通道就是自由貿易賬戶。
“新40條”提出,要抓緊啟動自由貿易賬戶本外幣一體化各項業務,進一步拓展自由貿易賬戶功能。自由貿易賬戶內本外幣資金按宏觀審慎的可兌換原則管理。
與此同時,還要抓緊制定有關辦法,允許或擴大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盡快明確在境內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方式,研究探索通過自由貿易賬戶等支持資本市場開放,適時啟動試點。
其次,張湧說,“新40條”解決了境外人民幣回流所需的平臺問題。
在加快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的部分,“新40條”提出,要推進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平臺建設,拓寬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金融市場的渠道,提升金融市場配置境內外資源的功能。
這其中提到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海保險交易所、上海清算所、股權托管交易機構。
“面向國際的金融交易平臺是實現人民幣投資回流的重要通道,由于面向的是國際投資者,也實現了在岸市場的相對隔離”,張湧說。
再次,“新40條”解決了大量機構的準入問題。
“新40條”提出,要探索金融服務業對外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動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機構擴大開放。
這其中包括支持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允許自貿試驗區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證券期貨業務交叉持牌試點。
其中,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外資持股比例不超過49%,內資股東不要求為證券公司,擴大合資證券公司業務范圍。
同時,在防范風險前提下,研究探索開展金融業綜合經營,探索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甚至還提到,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互聯網金融在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這是在過去一行三會“金改51條”中不曾提及的。張湧認為,這就給了國內外的機構非常大的準入空間。
“新40條”也為加強境外人民幣回流的監管,給出了一個非常完整的方案。
這其中,除了將自由貿易賬戶作為一個重要的監管措施之外,還包括了加強跨部門、跨行業、跨市場金融業務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加強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工作機制。
同時還強調,要支持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研究探索將部分貼近市場、便利產品創新的監管職能下放至在滬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市場組織機構。
“比如航運保險已經是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進行核準。”
今年6月,上海啟動航運保險產品注冊制改革,首次實現了保險產品管理權限從監管部門到社會組織的讓渡。具體就是上海保監局授權上海航運保險協會開展航運保險產品注冊管理,以形式審核取代實質審核,監管部門保留產品注冊制的行政監管權力。
最后,在具備了平臺、機構、通道等要素之后,以人民幣標價的金融產品也會大規模產生,為國際投資者形成人民幣回流的渠道。
比如,“新40條”提出,支持上海證券交易所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臺,有序引入境外長期資金逐步參與境內股票、債券、基金等市場,探索引入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新股發行詢價配售。
同時,支持上海證券交易所在總結滬港通經驗基礎上,適應境內外投資者需求,完善交易規則和交易機制。
一旦上海自貿區成為人民幣重要的離岸市場和人民幣回流的重要落腳地,是否會對包括香港在內的其他人民幣離岸市場造成沖擊?
張湧表示,上海自貿區為人民幣回流提供了一攬子解決方案,但這并不意味著境外人民幣都會回流到上海來。
“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目標還是做人民幣的在岸市場而不是離岸市場,但是要提供離岸回流渠道。”張湧說,此舉也能增強市場對于人民幣成為儲備貨幣的信心,因此使得香港的離岸人民幣市場更強大。上海自貿區”新40條“ 為境外人民幣回流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