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扶持中小企業?,F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基金)等向輕工企業傾斜,中央外貿發展基金加大對符合條件的輕工企業鞏固和開拓國外市場的支持力度;按照有關規定,對中小型輕工企業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相關社會保險費率等政策。
(八)加強產業政策引導。盡快研究制定發酵、糧油、皮革、電池、照明電器、日用玻璃、農膜等產業政策以及準入條件,研究完善重污染企業和落后產能退出機制,適時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環保、土地、信貸、工商登記等相關政策要與產業政策相互銜接配合,充分體現有保有壓的調控作用。
?。ň牛┕膭罴娌⒅亟M和淘汰落后。認真落實有關兼并重組的政策,在流動資金、債務核定、職工安置等方面給予支持;對于實施兼并重組企業的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給予優先支持。各級政府要加大輕工業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力度,解決好職工安置、企業轉產、債務化解等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ㄊ┌l揮行業協會作用。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產業發展、技術進步、標準制定、貿易促進、行業準入和公共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輕工業經濟運行及預測預警信息平臺,及時反映行業情況和問題,引導企業落實產業政策,加強行業自律。
五、規劃實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劃》分工,盡快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確?!兑巹潯讽樌麑嵤?。要適時開展《規劃》的后評價工作,及時提出評價意見。
各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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