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工貿易實施新規 減免企業數千萬占壓資金
日前,海關總署批復同意自今年2月23日起,在福建省開展加工貿易企業跨關區外發加工不收取保證金試點工作,福建省內跨關區外發加工的AA類、A類企業,可以不再收取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據悉,福建省是全國范圍內第2個享受此項政策的省份。新政將惠及廈門關區約750家加工貿易企業,預計一年可減免企業占壓資金數千萬元。 近年來,福建省內加工貿易產業鏈不斷延伸,產業鏈上下涌現越來越多的加工企業,并向生產精細化、專業化發展,對外發加工需求急劇上升,跨關區外發加工情況十分普遍。 根據國家規定,開展跨關區外發加工業務的企業需提供相當于外發加工貨物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保函。新政實施后,資信良好的A類及以上企業在福建省內海關之間開展跨關區外發加工業務,海關可不再收取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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