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助解決新疆生產棉花、棉紗、棉布遠離內地銷區導致運輸成本較高問題,促進新疆棉花和紡織產業發展,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出疆棉運費補貼政策執行方式的通知》(財建[2012]1106號)精神,自2013預算年度起,中央財政支持新疆生產棉花、棉紗、棉布運往內地銷區的運輸費用補貼審核和撥付工作由新疆財政廳承擔,并確定通過公路運輸出疆的新疆生產棉花給予同等標準的費用補貼。2013年3月11日,新疆自治區財政廳對外發布《關于印發《出疆棉運費補貼操作細則》的通知》(新財建〔2013〕42號)和《關于做好2012年度出疆棉花運費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新財建〔2013〕43號),正式公布出疆棉運費補貼審核細則以及2012年度出疆棉運費補貼申報、審核及相關工作的操作流程。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已經建立起棉花交易、物流監管、資金、信息等四大服務平臺,并相應構建起客戶服務、棉花第三方監管、業務運營和風險防控、技術等四大業務保障體系,在國內棉花行業乃至國際棉花界建立了良好的信譽和廣泛的影響力。在充分考慮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的申報平臺、監管平臺、信息平臺以及技術開發、支持和保障等方面優勢的基礎上,新疆財政廳本著“便捷、高效、安全”的原則,決定委托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協助做好運費補貼的相關工作。3月1日,雙方在烏魯木齊市簽訂有關合作協議。
根據合作協議,新疆財政廳授權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建立出疆棉鐵路、公路運費補貼網上申報系統和數據庫,負責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有關網上申報電子材料的接收、匯總;授權交易市場在中國棉花信息網上設立專欄,負責運費補貼申報相關信息以及新疆財政廳有關政策規定等的發布工作;授權交易市場在新疆和內地符合出疆棉公路運輸流向的合適地點設置公路出疆棉現場核查點,以及利用交易市場現有合作的指定交割(監管)倉庫,按照交易市場已有成熟的監管模式和雙方事先商定的流程,對通過公路運輸出疆并申請運費補貼的新疆棉實施規范監管,以確保申請企業申報的公路運輸出疆棉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據悉,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在新疆大河沿和甘肅天水分別設置的新疆和內地出疆棉現場核查點正在抓緊做好各項核查準備工作,確保3月15日以后通過公路運輸出疆的新疆棉能夠順利接受現場核查并申請運費補貼。
新疆財政廳委托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參與出疆棉花等的申報和監管等相關工作,這是對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的充分信任和殷切期望。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將秉持公平、公正、規范的原則,確保申報和監管的真實性,為促進新疆棉花產業健康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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