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臺多項措施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受國內外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影響,當前,小型微型企業經營壓力大、成本上升、融資困難和稅費偏重等問題仍很突出。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國務院日前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 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到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將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延長至2013年底,將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金融保險收入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的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 《意見》要求,完善財政資金支持政策。2012年將資金總規模由128.7億元擴大至141.7億元,以后逐年增加。專項資金要體現政策導向,增強針對性、連續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資金使用重點,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中西部地區傾斜。 依法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基金收益、捐贈等。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50億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億元。基金主要用于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于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等。 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當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 繼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并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收費。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3年內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部分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取消一批各?。▍^、市)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意見》要求,努力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在加強監管和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適當放寬民間資本、外資、國際組織資金參股設立小金融機構的條件。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用擔保服務。 《意見》要求,進一步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創新發展和結構調整。實施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鼓勵有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參與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國家和地方科技計劃項目以及標準制定。 提高小型微型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支持創新型、創業型和勞動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實施創辦小企業計劃,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業創業基地,大力開展創業培訓和輔導,鼓勵創辦小企業,努力擴大社會就業。積極發展各類科技孵化器,到2015年,在孵企業規模達到10萬家以上。 《意見》要求,加大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開拓市場的力度。鼓勵小型微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信用銷售和信用保險,大力拓展經營領域。研究創新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辦展機制,促進在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等方面取得突破。引導小型微型企業采取抱團方式“走出去”。培育商貿企業集聚區,發展專業市場和特色商業街,推廣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 《意見》要求,切實幫助小型微型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開展企業管理創新成果推廣和標桿示范活動。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制定和完善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的政策。 《意見》要求,促進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發展。統籌安排產業集群發展用地。對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 改善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發展環境。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技術、電子商務、物流、信息等服務平臺。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