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儲備棉輪出銷售公告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
附件1 國家儲備棉競賣交易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國家儲備棉和臨時收儲棉花(以下簡稱“儲備棉”)競賣交易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2009年儲備棉競賣交易行為。 第二章 交易地點和時間 第三條 儲備棉競賣交易由國家有關部門委托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組織實施。 第四條 儲備棉競賣交易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00起至倒計時結束(國家法定節假日及特殊情況除外)。 第三章 交易資格 第五條 儲備棉競賣交易的賣方為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棉公司”),買方為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交易市場交易商(含會員單位,下同)。有關部門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交易商通過遠程網絡參與交易。交易商應對其在交易市場的一切交易活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四章 交易方式 競賣交易是指擬銷售的儲備棉質量和數量等基礎數據通過交易市場預先公布后掛牌報價,由符合資格的買方自主加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以最高購買價成交,雙方通過交易市場簽訂購銷合同的交易方式。 第八條 競賣交易實行倒計時制。即所有參與交易的買方對當日所有批次的儲備棉在規定時間內不再提出任何新的報價,則全場結束競價,自動成交。 第九條 競賣交易底價由國家有關部門核定,交易市場公布和實施。買方在競賣底價基礎上自主加價,每次最小加價幅度為20元/噸。 第十條 競賣交易使用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棉花購銷合同》(以下簡稱《購銷合同》)。成交后,買方與中儲棉公司簽訂《購銷合同》,交易市場見證。 第十一條 競賣交易的計量單位為“噸”,計價以“元/噸”為單位(含增值稅)。 第五章 交易資料披露 第十二條 儲備棉競賣交易資源由國家有關部門委托中儲棉公司負責組織和提交。具體辦法由有關方面另行規定。 第十三條 中儲棉公司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格式和時間向交易市場提供擬上市交易的儲備棉生產年度、產地、存放倉庫、質量、數量、上市日期等基礎資料。 第十四條 儲備棉在上市前由中國纖維檢驗局組織公證檢驗,檢驗證書作為參與交易和成交結算貨款的質量、數量依據。有關部門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上市交易的儲備棉必須附有公證檢驗證書,實物必須與檢驗結果相符,包裝完整,標識齊全。 第十六條 中儲棉公司對其提供的儲備棉數據負責。 第十七條 交易市場于上市交易24小時前對外公布擬上市競賣的儲備棉資料。 第十八條 交易市場為參與交易的交易商和客戶提供實時行情服務。交易市場每日對外公布價格行情及成交量等信息。 第十九條 交易市場及時將成交情況報送國家有關部門和中儲棉公司。 第六章 保證金、貨款收付和手續費 第二十條 參加儲備棉交易的交易商于交易前需在交易市場指定賬戶存放不少于30萬元的保證金。 保證金是指買方交易商和中儲棉公司按照交易市場規定標準交納的資金,專門用于儲備棉競賣交易的履約保證。 第二十一條交易過程中,如買方交易商保證金不足,將不能參與交易。 第二十二條 成交后,交易市場分別從買賣雙方的保證金中根據成交數量,向成交雙方按500元/噸的標準暫扣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 第二十三條 交易市場可根據價格行情的變化,對買賣雙方一次性暫扣的履約保證金標準進行調整,并至少提前3天公布。 第二十四條 買方必須在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簽訂《購銷合同》,并在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合同規定的款額和賬戶匯款(以買方匯出憑證原件或復印件為準),否則視為買方違約,交易市場按合同規定扣除買方履約保證金。 第二十五條 中儲棉公司在確認收到買方貨款后2個工作日向買方開具《儲備棉出庫單》,同時向承儲倉庫發出出庫通知。買方憑《儲備棉出庫單》到承儲倉庫辦理提貨手續。 第二十六條 交易市場憑中儲棉公司開具的《儲備棉出庫單》釋放買方履約保證金。 第二十七條 交易市場按10元/噸(含稅)分別向成交雙方收取交易手續費。 第七章 交貨及提貨 第二十八條 《儲備棉出庫單》開具后的10個工作日(含)內,買方須及時到承儲倉庫提貨,承儲倉庫應及時辦理出庫有關事宜,不得無故拒絕、拖延、阻擾。儲備棉在規定提貨期限內,倉庫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中儲棉公司負責,逾期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買方負擔。應由買方負擔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買方和承儲倉庫自行結算。承儲倉庫不得超過與中儲棉公司約定的標準收取買方逾期的倉儲、保險等費用。 第二十九條 應買方要求,承儲倉庫應在代辦運輸、申報車皮計劃、搬倒、裝運等方面提供必要協助。 第三十條 儲備棉交貨和提貨過程中,所有票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由提供方負責。 第三十一條 儲備棉出庫費由國家有關部門統一規定,授權交易市場公布。除雙方事先另有約定外,儲備棉承儲倉庫不得額外收取任何費用,不得無故拒絕、拖延交貨,不得強行要求買方使用指定的運輸工具。 第八章 交易糾紛處理和質量保障 第三十二條 交易市場鼓勵交易雙方協商解決交易糾紛,協商不成可向交易市場申請調解。 第三十三條 在交易或提貨過程中發現交易資料有誤時,屬于提供資料錯誤,由中儲棉公司負責;屬于交易市場數據處理錯誤,由交易市場負責。因上述原因造成的退貨,不作買方違約處理。 第三十四條 買方和承儲倉庫的歷史債務糾紛,不得與儲備棉交易和提貨業務掛鉤。 第三十五條 除非另有規定,參與競賣的儲備棉的質量和重量以中國纖維檢驗局公證檢驗結果為準。除非發現以下情況,否則不予退貨,如買方堅持退貨,按500元/噸扣除買方履約保證金。 1、摻雜使假; 2、棉花包裝內部有污染、霉變; 3、小軋花機、土打包機加工的棉花。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六條 中儲棉公司收到買方貨款5個工作日內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三十七條 交易市場于競賣交易結束后向交易商交付各種費用清單和發票。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儲備棉競賣交易期間,交易市場每日對外公布價格行情、成交量、成交單位名單等信息。公布的價格行情主要包括最高價、最低價、加權平均價等。 第三十九條 根據有關部門規定,收儲交易過程將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公共監督。具體按有關公告執行。 第四十條 本辦法由交易市場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后實施。
附件2 委 托 書
甲方(委托人): 簽訂地點: 乙方(被委托人): 簽訂時間: 依照《國家儲備棉競賣交易辦法》及相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處理儲備棉競賣相關事務的辦理,并授權乙方在競賣購銷合同上簽字。甲方不允許乙方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乙方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簽訂競賣成交后的購銷合同、通知買賣雙方貨款匯達情況、辦理提貨單及增值稅票事務。 委托捆號: 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章): 乙方(章): (騎縫章) (乙方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法定代表人: 簽字留樣處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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