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紡織品出口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商品目錄》,現公布輸美國紡織品全國經營者2008年度第四次業績分配可申請數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分配中,對輸美345/645/646、666、332/432/632A(B)類實行業績分配。
二、具備2008年輸美第三次紡織品業績分配資格的企業均可參加此次分配。根據各類別分配總量(附件1)、企業各類別2007年1-12月出口業績,并按照《辦法》中的計算公式計算得出各企業相關類別最高可申請量(附件2)。各企業相關類別申請量須大于等于各類別規定的最低申請量(附件1),不得高于最高申請量,如各企業相關類別申請量低于該類別規定的最低申請量或高于最高申請量,則該企業該類別申請量為零。
三、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于11月20日前將本地區經營者的申請報告及電子數據匯總上報商務部(請通過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簽證系統接受并上報電子數據)。
四、商務部將根據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匯總上報的書面申請及相關電子數據下達正式分配方案。商務部下達的正式分配方案將作為各地簽證機關為相關經營者簽發《紡織品出口臨時許可證》的依據。
五、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將本通知轉發本地區相關經營者,并告知相關可申請數量均可在商務部政府網站外貿司子站“紡織品出口信息”欄目中查閱。
六、相關經營者應配合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的確認工作,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提交申請。凡在規定日期之后上報的申請,均視為無效申請。
七、請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做好相關技術準備工作。
八、經我部會同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核查,對通過核查的企業恢復其出口業績(本次業績分配總量不含這部分數量,具體參見2008年度輸美紡織品第一、二次業績分配通知)。對未通過核查的企業,商務部將通知其所在?。ㄊ校┥虅罩鞴懿块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