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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業界的消息,6月30日,越南工商部于2015年11月發布的37/2015/TT-BCT公告過渡期正式結束。從7月1日起,出口越南的紡織品中甲醛和來自偶氮染料的芳香胺含量須滿足新的限量要求。
根據新規,在越南市場上銷售的紡織品,除未經完整處理的紗及毛線胚料外,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紡織品,甲醛殘留量應30mg/kg(毫克/千克);與皮膚直接接觸的紡織品,甲醛殘留量應75mg/kg;非皮膚接觸的紡織品,甲醛殘留量應300mg/kg,紡織品中芳香胺的殘留量不得超過30mg/kg。
據悉,甲醛和偶氮染料是紡織品中常見的有害化學物質,紡織品中如存在過量甲醛,皮膚直接接觸可引起皮炎、色斑等;經常性吸入少量甲醛,會引起慢性中毒等癥狀。而部分含偶氮染料紡織品與人體皮膚長期接觸后,會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誘發人體病變。
據了解,菲律賓、越南與馬來西亞是泉州紡織服裝在東盟地區的主要出口國,其中,泉州企業對菲律賓的出口占出口東盟總額的55%左右,對越南和馬來西亞的出口占出口東盟總額的20%和12%左右。而自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立后,由于關稅的減免,東盟已經成為我國紡織服裝出口增速最快的地區之一,近五年中國對東盟出口紡織服裝平均增速在28%以上。
越南于2006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同時也是中國——東盟自貿區成員。越南紡織業和成衣業發展不均衡,成衣產能大,對歐美出口量也大,但上游面料主要依賴進口,特別是從中國進口。
相關部門提醒我市紡織品出口企業,要及時學習了解輸出國相關指令要求,嚴格按照新要求提供合格的紡織品;加強技術研發,改進產品生產工藝,強化質量控制,培育新的競爭優勢;關注市場動態,增強風險防范能力,避免因輸出國政策法規變化、市場波動而導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