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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帶織邊窄幅織帶(narrowwovenribbonswithwovenselvedge)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維持初裁對涉案出口商或生產商廈門姚明織帶飾品有限公司(YamaRibbonsCo.,Ltd.)(涉案企業同時為生產商和出口商情況除外)在調查期內無可審查交易的裁定。涉案產品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5806.32.1020、5806.32.1030、5806.32.1050和5806.32.1060項下的產品以及稅號5806.31.00、5806.32.20、5806.39.20、5806.39.30、5808.90.00、5810.91.00、5810.99.90、5903.90.10、5903.90.25、5907.00.60和5907.00.80等項下的部分產品。
2009年8月6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和臺灣地區的帶織邊窄幅織帶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0年9月1日,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分別對本案作出傾銷和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后,美國發布對進口自中國和臺灣地區涉案產品的反傾銷征稅令。2015年11月9日,美國對進口自中國的帶織邊窄幅織帶啟動反傾銷行政復審立案調查。調查期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2016年6月14日,美國對本案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初裁,初步裁定本次行政復審中國唯一涉案出口商或生產商廈門姚明織帶飾品有限公司(YamaRibbonsCo.,Ltd.)(涉案企業同時為生產商和出口商的情況除外)在調查期內無可審查交易。美國對中國帶織邊窄幅織帶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