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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浙江省檢驗檢疫局的消息稱,近日,英國主流媒體《衛報》發布消息稱,歐盟各成員國日前經匿名投票已通過在紡織品中禁用NPE(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禁令,并有望在八月開始實施。禁令設定了五年過渡期,期滿后若紡織品NPE的含量超過0.01%(即100mg/kg),則不允許進入歐盟市場。該消息經報道后,引起全球廣泛關注,而作為紡織服裝出口大國,該禁令對我國的影響也將凸顯。
工業用途很廣泛 環境危害引關注
NPE名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是工業洗滌和清潔產品洗滌劑中的常用表面活性劑成分,在紡織行業應用廣泛,并會殘留于紡織纖維之中。服裝中的NPE殘留不會直接威脅到人體健康,但是NPE可隨著水洗而進入環境。而NPE在水中極易分解出壬基苯酚(NP)等成分。NP是一種公認的環境激素,它能模擬雌激素,干擾生物的性發育和內分泌,從而影響動物繁育,即便濃度很低也極具危害。而且,NP能夠通過食物鏈不斷蓄積,最終引起人類性早熟以及生殖質量下降等問題。
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曾在2011年針對紡織品NPE殘留狀況進行了調查并于當年8月發布點名的公開報告稱有三分之二的服裝含有NPE,其中包括許多世界知名品牌。在各方的長期努力下,禁用NPE已經引起廣泛重視,不少知名服裝企業也開始著手制訂消除有害化學品的進展計劃。
《衛報》所指的禁令事實上就是今年4月16日歐盟以環境保護為理由通過世界貿易組織[微博]網站向WTO[微博]成員國發布的G/TBT/N/EU/280號通報中所指的REACH法規修訂草案。根據草案,除了已經經過多次水洗的二手商品或回收利用的紡織品可豁免外,歐盟將對進口紡織品全面實施NPE禁令。
禁用NPE成共識 管控措施頻加碼
在全球對消費品“安全、衛生、環保”需求不斷提升的背景下,諸如雙酚A風波、塑化劑事件的屢屢發生已經給生產制造行業敲響了警鐘,各國針對NPE的管控措施也頻頻加碼。
早在2012年7月,德國就提議將壬基酚納入REACH法規高度關注物質清單,同年12月,在第八批高度關注物質清單中就出現了壬基酚,并定義為可能對環境有嚴重危害。而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消息,歐盟此次通過的最新禁令則是于2013年由瑞典提出,并受到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科學家的大力支持。
美國環境保護署(EPA)曾在2013年通過評估計劃確定了8個滿足安全標準的NPE替代品,并于2014年10月將15種NPE類的化學物質列入“重要新用途規則”。這意味著進口和生產這些物質需提前90日履行嚴格的申報程序,從而使EPA可以采取有效的NPE風險防控措施。中國臺灣也在2014年7月修訂的標準CNS15290增加了12歲以下兒童產品NPE和NP的含量限制要求。2011年初,《中國嚴格限制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目錄》中則將NP和NPE列為禁止進出口物質。但限于行業發展需求,短期內徹底消除NPE難以實現。
社會責任難回避 綠色制造是出路
雖然NPE危害已達成共識,但現階段禁用NPE仍將給紡織業發展帶來巨大沖擊,歐盟發布禁令公告后,已有當地企業向歐盟當局提出抗議,表示NPE在供應鏈中用途廣泛,很難遵守。而我國紡織產業的技術水平客觀上仍與歐盟存在一定差距,即便新規提供了五年的過渡期,我國出口企業的應對之路仍然任重道遠。建議企業:
一是要及時關注安全衛生環保的法規動態。歐盟、美國等發達國家近年來對消費品中的有害化學物質管控不斷加強,企業對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美國環保署等機構的科研動態應及時關注,掌握先機。
二是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從長遠看,消除消費品中的環境激素等有害物質是企業不容回避的社會責任,企業應加大“綠色消費品”的研發投入,改進生產工藝,減少有害排放,加快轉型升級,贏得社會尊重。
三是完善產品檢測把關。對于限于技術等因素暫時無法徹底避免的有害物質殘留,企業應嚴把檢測關,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內外法規標準要求,避免被國外通報和退運造成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