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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巴基斯坦《商業紀事報》10月29日報道,巴基斯坦國家稅收委員會決定對來自中國的聚酯短纖維產品(PSF)征收為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有效期為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除8家中國出口企業面臨6.41-10.53%不等的稅率外,其余中國出口商反傾銷稅率均為14.92%。
巴基斯坦海關表示,他們已收到伊斯蘭堡方面關于征收該項反傾銷稅的指令。據巴基斯坦海關法相關規定,用于加工再出口的PSF進口產品將可以得到豁免,不被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巴基斯坦對中國聚酯短纖維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