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風險分析報告2013版——塞浦路斯
國別貿易風險指數(ERI):94.91 國家風險參考評級:6(6/9)級 國家風險展望:穩定 經貿風險 2012年,塞浦路斯名義GDP為178.9億歐元,實際經濟增長率為-2.4%,人均GDP為21760歐元,通貨膨脹率為2.4%。塞浦路斯屬發達國家,實行開放的自由市場經濟,工業規模較小,以金融、航運、旅游業等第三產業為主。自2004年加入歐盟以來,經濟得到較快發展。但受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影響,2011年下半年開始出現負增長,經濟形勢日益惡化。 2012年,受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持續影響,塞浦路斯國民經濟繼續前一年的低迷走勢,全年國民經濟出現負增長。其中,國內貸款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增幅出現下降,失業率持續上升,服務業、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業、餐飲業均出現衰退。面對嚴峻形勢,塞浦路斯政府繼續采取消減公共支出、提高增值稅、積極推進本國南部專屬經濟區海域油氣勘探等措施,仍無法挽救危機。該國于2012年6月成為第五個申請救助的歐元區國家,其主權債務評級也在2012年度內被一降再降。2013年,預計塞浦路斯衰退程度還將進一步加深,連續3年不斷加深的經濟下滑,使得塞浦路斯陷入自1960年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危機。 投資風險 作為歐元區國家,塞浦路斯營商環境總體較好。塞浦路斯擁有良好的基礎設施建設,對外資進入政策寬松,外匯自由流動,是連接歐洲和中東的一個領先的區域性金融中心。在世界銀行針對185個經濟體發布的《2013年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36位。政府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在透明國際發布的176個國家2012年清廉指數中,排名第29位。 塞浦路斯境內無鐵路,國內交通主要依靠公路。截至2009年,塞浦路斯公路長17000公里,高速路長257公里,島上公路網發達,各主要城市間都有高速公路,有人居住的地方和山區都通有公路,路況較好。擁有兩個國際機場,5個主要港口。全國電力資源充足,完全能夠滿足本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 法律風險 塞浦路斯的法律體系是基于英國法律體系之上,以普通法原則,即案例法、先例和法規為基礎建立的。法律體系現代化程度和透明度較高,司法效率較高。 塞浦路斯涉外主要法律有《公司法》、《國際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及《稅法》等。塞浦路斯對于外國直接投資中的外資出資比例和控股多少沒有限制,對于外國投資者給予國民待遇。依據世界銀行《2013年營商環境報告》的標準,塞浦路斯企業申請破產后,破產案件審理和執行程序耗時1.5年,低于東歐和中亞地區2.4年的平均水平。與破產相關的訴訟成本大約耗費固定資產凈值的15%,略高于東歐和中亞地區13%的平均水平。 總體風險 總體上看,塞浦路斯是一個政局穩定、社會安全的國家,南北問題尚不危及和平大局。不過塞浦路斯南北問題由來已久,各方利益盤根錯節,國際社會各有立場,預計短期內民族矛盾與分裂仍將是影響該國發展的重要風險因素。塞浦路斯是世界上較富裕國家之一,但國內市場狹小、資源貧乏,經濟發展受歐洲經濟和國際原油價格的影響很大。同時,該國工業基礎薄弱,經濟波動性很強。 根據對當前總體形勢的分析和評估,塞浦路斯的國別貿易風險指數(ERI)為94.91,國家風險參考評級為6(6/9)級,國家風險水平較高,國家風險展望穩定。 ?。òl布機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更多紡織專業資訊,關注錦橋紡織網微信公眾號。微信搜: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