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風險分析報告(2013版)新興市場國家——土耳其
國別貿易風險指數(ERI):為95.74 國家風險參考評級:6(6/9)級 國家風險展望:負面 經貿風險 土耳其共和國政治風險相對穩定,但未來國內政教沖突值得關注。2012年,土耳其名義GDP7890.2億美元,實際經濟增長率為2.2%,人均GDP為10560美元,通貨膨脹率達8.9%。該國主要產業結構為農業(9.1%)、工業(27.0%)、服務業(63.8%),主要工業行業為紡織、服裝、汽車、化工及輕工。 土耳其近年采取面向出口戰略,努力推進加入歐盟進程,國民經濟由此獲得高速增長,成為歐亞地區少數保持經濟高速增長勢頭的新型經濟體及G20成員國。當前,土耳其經濟正處于歐盟市場震蕩后緩慢復蘇中,并通過拓展非洲及南美出口市場促進經濟增長,經濟整體狀況有所改善。但其外向型經濟易受到國際市場波動以及地區局勢的影響。預計該國2013~2014年實際GDP增長率將保持4%水平。 投資風險 土耳其商業環境良好。企業公共財務信息獲取方便,電力基礎設施條件較好,合同執行效率較高,在世界銀行發布的185個經濟體《2013年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71位,處于中東歐及中亞地區領先水平。該國基礎設施地區分布水平不均,東部嚴重落后于西部地區。 土耳其實行自由市場經濟政策,鼓勵外資進入,在絕大多數工業領域允許外資100%持股。但在能源、金融及航空領域投資受政府嚴格管控,同時涉及經貿及投資領域法規繁冗復雜,在勞動保護、環保以及簽證管理方面非常嚴格。土耳其勞動力資源豐富,但缺乏足夠的技能培訓,且存在非法用工以及不提供法定勞動保險現象等。 法律風險 土耳其法制較為健全,司法獨立性較強,同時,從世界銀行公布的營商指數和法律實踐看,土耳其司法腐敗問題較少,法律救濟機制健全,渠道多樣。該國針對貿易及投資領域法律較為系統完善,主要有《對外貿易法》、《海關法》、《進口加工機制》及《進口不公平競爭保護法》等。 《外國直接投資法》規定外國投資方與土耳其公民享有同等國民待遇,外資企業登記程序簡單且無需任何審批,所得利益可自由轉移。但土耳其企業申請破產后,債權人收回相關債務所需時間平均為3.3年,高于東歐及中亞地區平均水平,與破產相關訴訟成本較高,高于地區平均水平,而債權人通過重組、清算或債務執行等法律行動收回債務占債務額比重則低于這一區域平均水平。 總體風險 總體上看,土耳其經濟對外部市場依賴較重,經常賬戶赤字規模較大,國際儲備的潛在波動性較高,由于短期債務占比較高,因而一旦出現系統性風險或市場預期發生重大變化而導致外資短期內大量出逃,土耳其經濟將受到很大的負面影響。 中國與土耳其兩國貿易具有一定互補性,中國對土耳其主要出口機電設備、計算機及通訊技術、紡織服裝等;自土耳其進口鋼鐵板材、機械設備、化纖、羊毛等。2012年,中國成為土耳其第三大進口國、第十四大出口市場,雙邊貿易額為191.0億美元,較2011年增長1.9%。雙邊經貿合作存在的問題是貿易不均衡,盡管中土兩國日益優化貿易結構,但中國在雙邊貿易中長期存在巨額順差,近幾年土耳其出于保護本國產業考慮,不斷發起針對中國產品的貿易救濟措施,致使兩國貿易摩擦問題增多。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更多紡織專業資訊,關注錦橋紡織網微信公眾號。微信搜: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