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投資合作指南(商務部2012版)——緬甸
宏觀經濟 據緬甸國家計劃與經濟發展部統計,2005~2010年緬甸經濟增長率保持較高增長速度。2008年~2010年緬甸經濟增長率分別為3.6%、5.1%和5.3%。按照緬甸國家計劃與經濟發展部統計數據,2009/2010財年,緬甸農業(農、林、牧、漁)、工業(能源、礦業、加工制造業、電力、建筑業)、服務業(服務和貿易)占GDP的比重分別為39.9%,22.6%、37.5%。 產業與需求 緬甸制造業尚未發展起來,緬甸《外國投資法》和《公民投資法》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如紡織廠、制鞋廠、電子零件廠等。此外,為了促進工業的進一步發展,緬甸政府也鼓勵建立勞動密集型產業。加工業是緬甸華人從事經濟活動的重要領域,其中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的從業華人較多,擁有數千家這類企業,許多規模很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數據顯示,2011/2012財年國內銷售總額占GDP的16.9%,達87億美元。2010/2011財年,緬甸CPI為8.9%。2011年緬甸各銀行儲蓄率為8%~12%。 引資優勢 亞洲為緬甸最大的投資方,約占外商投資的80%。目前,中國(含香港、澳門)是在緬甸投資最多的國家,其次是泰國和韓國。截至2012年3月底,緬甸政府批準的協議外資額達406.99億美元。從投資環境吸引力的角度,緬甸的競爭優勢有以下4個方面:緬甸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和文化資產;緬甸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又是連接東南亞和南亞兩大市場的重要通道之一;緬甸政治上雖然存在不確定性,但目前國內政局相對穩定;緬甸政府的政策歡迎外國企業到緬甸來投資,緬甸政府大力支持以資源為基礎的外資投資項目、出口項目,以及以出口為導向的勞動密集型項目,其允許投資的范圍廣泛,包括農業、畜牧水產業和制造業等。緬甸投資委公布的外商投資的最低金額是:生產制造業為50萬美金,服務業為30萬美金,投資可以是貨物也可以是現金的形式。目前,由緬甸投資委根據投資數額來決定投資時間的長短。 生產及融資 緬甸在水、電、油、氣的價格方面對本國人和外國人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緬甸的大中城市都有市政供水。外國人用水價格為1美元/立方米。除此之外,城市里也有相當數量的工業企業以及家庭住戶使用自備水井取水。緬甸全國缺電,在旱季電力緊缺問題尤為突出,即使在全國經濟中心仰光市,也經常出現停電甚至連續幾天不通電的情況,因此許多工商業單位和家庭都備有自己的發電機。緬甸對外國人用電收取1.2美分/度,另視具體情況還要收取變電器損耗費、電表保護費、功率費等多項雜費。緬甸勞動力的整體工薪水平較低。據不完全統計,如按照每人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大中城市的壯勞力日薪一般在1500~2500緬幣之間,技工工資在2500~3500緬幣之間。緬甸融資條件有限,一般可通過項目抵押融資或者在同業之間拆借。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