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投資合作指南(商務部2012版)——斯里蘭卡
宏觀經濟 2011年斯里蘭卡宏觀經濟總量達592億美元,人均GDP達2836美元,經濟增長率為8.3%。2011年投資占斯里蘭卡GDP比例為29.9%;消費占GDP比例為84.6%;出口占GDP比例為23.1%。第一、二、三產業分別為服務業、工業、農業。斯里蘭卡政府長期實行財政赤字政策,2011年財政赤字占GDP的6.9%。近年來,斯里蘭卡政府利用國民識字率高、勞動技能訓練有素的相對優勢,正在努力把本國經濟打造成為服務業導向型經濟。服務業已發展為斯里蘭卡國民經濟的主導產業,并已成為斯經濟增長的主要驅動力,特別是信息、通訊業異軍突起,發展勢頭迅猛,增勢強勁。 產業與需求 斯里蘭卡工業基礎薄弱。獨立后,逐步發展起自己的民族工業。經過多年努力,斯里蘭卡工業生產得到了一定的發展。雖已逐漸建立了具有斯里蘭卡特色的工業體系,但由于資源缺乏,大量工業原材料仍需從國外進口。紡織服裝業是斯里蘭卡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最重要的工業行業,也是斯第一大出口創匯行業。2011年,斯里蘭卡紡織服裝出口達41.9億美元,占全國外貿出口額的39.7%。2011年,斯里蘭卡儲蓄率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2.1%;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約為218908盧比。其中,住房水電支出占10.3%,飲食支出占37.8%,衣著占6.8%。 引資優勢 斯里蘭卡是南亞經濟開放的先驅者,多年來政府一直奉行鼓勵外國投資政策,制定自由市場政策,積極營造有利于投資和經濟增長的政策環境。斯里蘭卡政府先后建立了12個出口加工區和工業園區,還計劃在東北部天然良港亭可馬里地區開辟另一經濟開發區,以期吸引更多的外商來斯投資。與南亞其他國家相比,無論是地理位置、勞動力素質、生活環境,還是政策環境、商業環境、投資法律及稅收優惠等,斯里蘭卡投資環境均勝出一籌,現已發展成為亞太地區最具吸引力的投資地之一。斯政府允許外資獨資進入除貸款業、典當、少于100萬美元的零售貿易業及近海捕魚業之外的所有經濟領域。最重要的是斯政府對外資實施特別保護,國家憲法保障外國投資的安全,外國投資不會因政府的更迭而變化。外國投資主要集中于服務和紡織服裝業,但仍涉及多個領域,包括飲料、煙草、服務、電子、化工、食品、皮革加工制造等。 生產及融資 根據斯里蘭卡中央銀行2011年年鑒統計,2011年該國水價為分段收費,收費區間為3~75盧比,約0.026~0.658美元每單位(不含稅)。電價也為分段收費,收費區間為每度3~36盧比,約每度0.026~0.316美元,外加固定費用30~315盧比/月,合0.263~2.766美元/月(不含稅)。斯里蘭卡對外匯進行管制,外幣可以自由兌換成斯里蘭卡盧比,但斯里蘭卡盧比不能自由兌換成外幣。如果要將斯里蘭卡盧比兌換成外幣需要得到斯里蘭卡外管局的批準。只有在投資局(BOI)注冊的外資企業可在當地銀行融資,但須有銀行認可的母公司或第三方擔保。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