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暫緩給予印度“最惠國待遇”
巴基斯坦官員日前稱,巴基斯坦未能按原定計劃于2012年12月31日前給予印度“最惠國待遇”(MFN)。巴基斯坦將于1月2日召開下一次內閣會議,但給予印度“最惠國待遇”問題并不在會議議程中。巴基斯坦也未于2012年12月15日前取消印巴貿易的負向列表(negativelist)。上述官員稱,巴基斯坦給予印度“最惠國待遇”的決定遭到部分利益團體反對。這些團體認為,給予印“最惠國待遇”不會讓巴基斯坦受益。 巴基斯坦政府于2011年10月宣布自2013年1月1日起給予印“最惠國待遇”,印巴貿易關系隨之升溫。盡管印度早于1996年給予巴基斯坦“最惠國待遇”,但長期以來巴基斯坦對印度出口仍受到非關稅壁壘制約,印巴在貿易自由化方面也未取得較大進展。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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