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最近頒布新的進口紡織品和服裝測試檢驗程序法令。
這個法令從2012年6月15日開始實施,適用于進口的服裝、亞麻紡織品、紗線、地毯、地板覆蓋物和家用紡織品。
新規定實施之后,進口到埃及的紡織品和服裝必須提交由認可檢驗公司出具的檢驗證書。
此外,文件中還應包含以下內容:數量、價值、制造國家、工廠名稱和地址、以及出口商許可商標。文件還需要包括1個化驗報告作為證據,以證明貨物符合埃及的質量標準和法規(法令626/2011和660/2011)。
新法令禁止埃及進口含有害致癌染料、有害染料、阻燃劑和鎘的服裝。另一方面,該法令將嬰兒服裝的甲醛含量限制在20PPM,直接接觸皮膚衣服的甲醛含量限制在75PPM,零皮膚接觸衣服的甲醛含量限制在300PPM,嬰兒服裝鉛含量最大為300PPM,鎳釋放量最大為0.5micrograms/cm2/周,鄰苯二甲酸鹽樣品重量0.1%。
標簽要求方面,標簽應該包括國家產地、制造商名稱、進口商、注冊商標、纖維含量以及依據16CFR423制作的保養護理標簽。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分享按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