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出臺童裝繩帶的安全規范
據《澳洲華商網》報道,根據童裝安全指令(Draw strings on Children’s Clothing),童裝上的繩帶可能纏繞兒童頸部并致死,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近日出臺童裝繩帶的相關規范,規定生產及銷售有繩帶的童裝必須符合美國的《兒童上衣的繩帶安全規范》(ASTM F1816-97: Standard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Upper Outerwear)以及歐盟童裝安全指令(EN 14682:2007: Safety of Children’s Clothing–Cords and 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Clothing-Specifications)的標準。此規范遵循自愿原則,是為讓生產者及銷售者對童裝的裝飾部件,如,束帶、肩帶及腰帶等提高警惕。此規范有以下幾個要點1.帽子、領子:剛出生的嬰兒至7歲兒童的衣物不應有任何繩帶,如有蝴蝶結,長度不應超過75毫米。7歲至14歲兒童,外衣不應有束帶,應使用拉鏈或紐扣代替,其他裝飾部件的長度不應超過75毫米。2.腰間/下擺:腰間或下擺上的繩索長度不應超過75毫米,且由衣服縱向中線處縫制,并且繩索應固定繩頭,而繩尾不應有繩結或者繩套,以免鉤住或纏住其他物品。如衣服長度超過腳踝,衣服繩帶應必須縫住或者將其固定住。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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