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紡織領域優惠政策延長至2016年
為進一步發展紡織工業,鼓勵皮棉深加工,生產有競爭力的紡織品,烏茲別克斯坦總統簽署命令,將紡織領域一系列優惠政策延長至2016年1月1日。具體包括: 一、對其產品(包括半成品:紗線、布匹、呢絨、紗線廢料)80%以上用于出口的棉紡企業免征財產稅; 二、允許“烏茲別克斯坦輕工”公司所屬棉紡企業用可自由兌換貨幣以不低于國際市場價格采購紡織品半成品,前提是企業產品必須80%以上用于出口; 三、對“烏茲別克斯坦輕工”公司所屬棉紡企業進口烏茲別克斯坦國內不生產的化學制劑、顏料、輔料、附件及附屬材料免征進口關稅。 四、烏茲別克斯坦外經貿部下屬外貿公司向棉紡企業銷售2010年生產的皮棉合同價格以發貨日考特魯克A指數和烏茲別克斯坦指數為基礎確定,還可在此基礎上優惠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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