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通過法案細化“意大利制造”標簽在服裝方面的使用
據法國《紡織報》報道,最近意大利議會一致通過1項法案(Reguzzoni Versace范思哲法規)進一步細化“意大利制造”標簽在服裝、制皮(鞋和皮衣)、家具等方面的使用。 關于紡織品,該法案將1個成品的制造基本劃分4個步驟(制皮業分5個步驟):織、紡、染、后整理和制作完成。所有成衣的制作至少在意大利要完成上述2個步驟方可貼上“意大利制造”的標牌。借鑒于已經在部分食品業,特別是肉類產品實施的可溯性體系,新標簽要求表明上述步驟的2個產地,如“意大利制造、中國紡、印度織。”不能使用“意大利制造”標簽的產品則將指明其產地,和與歐盟在使用、環境、衛生、安全和童工等相一致的標準。違規者將受到處罰,罰款1-7萬歐元;重犯者可判1-3年獄刑。 報道說,上述法規在意大利紡織界強烈要求下,將于2010年10月1日實施。在此之前,需要與紡織界有關聯的各行政機構,如海關、商會等組織起來制定實施監管的條例。意大利政府也愿意利用這段時間,重新就實行強制性原產地標示的問題游說歐盟盡快制定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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