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對來自中國等國家和地區的棉織物實施海關標準價格
2010年12月15日,阿根廷官方公報上公布阿聯邦收入管理局(AFIP)2995號決議,對來自包括中國在內的第四組國家和地區的棉織物實施離岸標準價格(詳見下表)。上述決議將于12月16日起生效。 南共市稅號 商品描述 離岸標準價格 適用范圍 注:第四組國家和地區包括韓國、朝鮮、中國、菲律賓、香港、臺灣、印度、印度尼亞西亞、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泰國、新加坡和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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