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對來自包括中國在內的第四組國家和地區的人造纖維織物實施離岸標準價格
2010年11月26日,阿根廷官方公報上公布阿根廷聯邦收入管理局(AFIP)2970號決議,對來自包括中國在內的第四組國家和地區的人造纖維織物實施3.78-16.77美元/公斤不等的離岸標準價格。相關產品的南共市稅號5516.21.00、5516.22.00、5516.23.00、5516.24.00。上述決議將于11月30日起生效。(駐阿根廷使館經商參處編譯) 注:第四組國家和地區:韓國、朝鮮、中國、菲律賓、香港、臺灣、印度、印度尼亞西亞、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泰國、新加坡和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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