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1日,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CITA)就《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下紡織品服裝商業效用條款作出裁決,將3類產品納入《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附錄3.25條款下非設限數量種類以內。
《中美洲自由貿易協議》提供關于不存在商業規模的紗線、織物列表——附表3.25,在美國總統確定1種紗線或織物不存在商業規模前提下,《中美洲自由貿易協議》可以修改該列表?!吨忻乐拮杂少Q易協議》要求總統確立管理申請提交的程序和為利害關系方在作出商業效應裁決前提交評議提供相應機會。根據7987和7996號總統公告,總統授權CITA根據《中美洲自由貿易協議》203(o)(4)條款對3.25列表進行修改。2007年3月21日,CITA公布修改附錄3.25名單最終程序。
2009年8月7日和21日,CITA主席接到Sandler、Travis & Rosenberg、P.A.公司提交的2類棉制/聚酯三線圓型表面起絨織物、棉制/尼龍/斯潘德克斯彈性纖維拉歇爾經編針縐線織物的3份商業效用申請,要求將其納入3.25列表中。8月11日和24日,CITA在網站上通知利害關系方在8月21日和9月4日之前接收關于商業效用申請的公眾評議。
由于沒有利害關系方提交評議,因而根據《中美洲自由貿易協議》第203(o)(4)(C)條款及相關程序和CITA程序8(c)(2)部分,CITA將棉制/尼龍/斯潘德克斯彈性纖維拉歇爾經編針縐線織物納入3.25列表中,該產品海關編碼60052200、60052400,含59-63%棉,33-36%尼龍,包裝含3-5%斯潘德克斯彈性纖維。
8月28日,Hylos y Telas s.a.公司對2類棉制/聚酯三線圓型表面起絨織物的反饋意見提交抗辯,說明其可以提供棉制/聚酯三線圓型表面起絨織物。棉制/聚酯三線圓型表面起絨織物海關編碼600121,第1類含棉67-73%,聚酯27-33%,另1類含棉77-83%,聚酯17-23%。
但是CITA對產品性能詳細分析后,認為Hylos y Telas s.a.公司提供的產品與Sandler、Travis & Rosenberg、P.A.公司要求不符,因而將棉制/聚酯三線圓型表面起絨織物納入3.25列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