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宣布本財年將為15種出口商品提供現金補貼
孟加拉國宣布本財年將為15種出口商品提供現金補貼。根據規定,從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出口商將按出口商品凈FOB價格得到相應現金補貼。補貼比率與上一財年基本一致,但是增加2種,即PET塑料瓶和成品皮革,分別享受10%和7.5%的現金補貼。皮革制品17.5%,手工紡織品5%,黃麻制品10%,輕工產品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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