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對中國聚酯纖維反傾銷案作出初步裁定
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NTC)2月6日在官方網站發布公告,對中國聚酯纖維反傾銷案作出初步裁定。公告認為中國出口到巴基斯坦的聚酯纖維存在傾銷行為,并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對中國出口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稅率是10.44%,為期4個月。其中江陰華宏化纖有限公司和張家港成興化纖有限公司2家企業應訴取得初步成功。巴基斯坦公告稱,因為其傾銷幅度在最低減讓標準(2%)之下,裁定暫免對其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據悉,巴基斯坦于2008年7月發起對中國聚酯纖維反傾銷調查,本次初裁后相關利益方可以根據巴基斯坦反傾銷法律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聽證,并向NTC索取其它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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