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羅斯將零關稅進口工藝設備規定延長9個月
2009年1月8日,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發布第9號總統令,批準將零關稅進口工藝設備規定有效期延長9個月,命令自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原規定有效期至2008年9月30日止)。命令規定,零關稅適用于單位合同值超過2萬美元,2003年后生產的設備,列入命令的產品有紡織和縫紉設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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