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簽發2009年度紡織品出口許可證件的通知
根據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相關通知要求,現將2009年度紡織品出口許可證件的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2009年度簽發證書種類范圍: 1.不再簽發輸美紡織品各類證件; 2.2009年度只簽發輸歐紡織品產地證、OPT產地證、絲麻產地證、手工制品證,以及輸土產地證和絲麻產地證,不再簽發輸歐英文出口許可證和中文證; 3.2009年紡織品簽發與2008年類別一致的輸歐產地證和絲麻產地證,原實行監控的8個類別(4,5,6,7,20,26,31,115)需要英文出口許可證的也只簽發產地證,原簽發的手工制品證和OPT產地證的類別仍然繼續簽發,手工制品證將配套簽發產地證; 4.取消原輸歐8個監控類別的企業資質管理。 二、簽發程序注意事項 1.2009年度輸土產地證和絲麻產地證的錄入和簽發程序與2008年一致; 2.錄入、審核、打印2009年度輸歐產地證(含原8個監控類別)和絲麻產地證的程序與2008年單獨申請輸歐產地證和絲麻產地證一致;對于手工制品證,在錄入主證后,還需錄入中文證,即可打印英文配套證,但是不打印中文證;OPT產地證需錄入中文證但是不打?。?/p> 3.2008年各類紡織品出口證書的錄入、審核、打印以及2009年第1季度相應的撤換證按原要求辦理。 三、發證情況和簽證系統如有變化將在此平臺予以通知 特此通知 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200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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