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條措施中,對紡織行業有作用的是2-6條,其中第六條作用最小,因為推動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是多年以來的政策,此次只是再次重提而已。
調整出口退稅率,主要作用在于:
保證紡企就業,維護社會穩定。目前出口市場低迷情況下,行業整合加劇,中小型企業訂單向中大型企業轉移,而中小型企業是保證就業的主要力量。上調出口退稅率后,有利于中小型企業維持經營,保證就業;在短期內連續上調退稅率,表明了國家對紡織行業的重視,有利于市場信心恢復。
我們堅持以前一系列報告中的觀點,提高出口退稅率對行業和企業短期作用有限,不會改變行業效益增速下滑、出口出現負增長的趨勢:
08年紡織產品出口增速下滑,主要是因為歐美經濟下滑、升值加快、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環保要求的提高以及生產成本的上升等,而出口退稅率并不是影響出口的主要因素之一。國外需求是影響出口的核心因素,在歐美經濟企穩前,上調退稅率作用有限;
由于歐美經濟下滑,紡織品服裝出口增速不斷放緩。我們預計今年紡織品服裝出口增速在5%左右,明年負增長。09年企業經營可能較08年更艱難;
紡織產品出口增速下滑主要影響因素不是出口退稅率,一旦上調,外商必然相應降低產品報價,在一定程度上是國家補貼外商,我國紡織企業收益反而會小于外商;
如果上調,此次調整對企業將形成一次性收益,即在公布之前尚未完成的合同由于調整增加3個點的凈利率;公布之后,外商將下調產品報價,國內企業收益小于外商;
出口退稅率由于可執行性強而得到政府親睞,但資金實際到帳往往需要半年到一年時間,這也給政策實際效果打了折扣;
在目前出口環境下,我們認為如果上調不會對出口比例大的紡織企業,如魯泰、大楊創世、金飛達、孚日、江蘇三友等年報產生影響。
國家希望通過上調退稅率實現“準確扶持”,但實際可能難以做到。從目前市場情況看,我們更看好6條措施中第二、五條的作用效果,目前已經有地方政府出面宣布保護企業經營,通過行政力量維護市場穩定可能是短期內更有效的手段:
預計一直到明年上半年,市場可能處于信心崩潰狀態,過度恐慌和信用喪失可能導致一些好企業也面臨倒閉風險,動用行政手段維持信心是有益的和有效果的;
行政手段干預市場的困難在于會有一些劣質企業渾水摸魚,但非常時機當用非常手段,度過短期的恐慌后,再通過市場進行正常的優勝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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