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棉花加工企業交儲行為,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入庫棉花質量,根據《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2013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以下簡稱收儲預案)、《棉花第1部分:鋸齒加工細絨棉》(GB1103.1—2012)國家標準,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交儲棉花的質量要求
第一條 中國纖維檢驗局(以下簡稱中纖局)依據《棉花第1部分:鋸齒加工細絨棉》國家標準,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發布臨時收儲棉花質量要求。
第二條 加工企業組貨交儲的棉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顏色級白棉四級及以上、淡點污棉二級及以上;長度級27毫米及以上;馬克隆值A級、B級和C級C2檔;斷裂比強度差檔及以上;長度整齊度指數低檔及以上;軋工質量中檔及以上;單包凈重227±10公斤;條碼在線回潮率(不包括在線回潮率顯示結果為“00”的棉包)或現場實測回潮率塑料包裝單包不超過9.0%(不含9.0%)、棉布包裝單包不超過10.0%(不含10.0%)。
加工企業組貨交儲的棉批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同批次棉花顏色級必須相同,異性纖維定性檢驗不超過10%(不含10.0%),平均包重符合包裝標準要求。
第三條 交儲棉花必須是2013棉花年度采摘的籽棉生產加工并經過儀器化公證檢驗的鋸齒細絨棉。
第二章 交儲棉花的加工企業資質
第四條 交儲棉花應當是符合國家更新改造規劃要求,并驗收合格的400型生產設備加工的棉花。
第五條 交儲棉花的加工企業應當已通過2013年度質量保證能力前置審查或復查,完成了2013年度儀器化公證檢驗申報,經中纖局批準公布,在2013年度參加新體制棉花公證檢驗的加工企業名單范圍內。
第六條 對2012年度國儲棉出庫發生質量投訴經認定問題屬實的,或不積極配合處理質量投訴的加工企業,2013年度暫緩審批或停止對其實施儀器化公證檢驗的資格。
第三章 交儲棉花的生產加工要求
第七條 為避免交儲環節換貨造成經濟損失,加工企業在新年度籽棉收購、皮棉加工、打包、取樣、懸掛條碼卡、棉包信息采集、刷嘜組批、國儲棉報驗等環節務必做到:
?。ㄒ唬┳衙奘召彴促|論價、分等分級、一試五定,對收購的超水棉應當進行晾曬、烘干等技術處理,安排專職人員挑揀混入籽棉的異性纖維或通過籽棉異性纖維清理設備進行排除,通過各項舉措,切實把好交儲棉花的質量源頭關;
?。ǘ┘庸r不得將高等級籽棉與低等級籽棉摻混加工,或者將不同產地的籽棉摻混加工。
?。ㄈ┘庸r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軋花工藝流程規范加工,不同采摘方式的籽棉分開加工,喂花環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異性纖維混入,超水棉必須攤曬處理或啟動烘干設備烘干處理;
?。ㄋ模┐虬h節應當做到標準化,單個棉包凈重應當控制在227±10公斤范圍,棉包質量標識應當與包內棉花質量相符,棉包包裝物料應當符合GB6975-2007《棉花包裝》國家標準規定;
?。ㄎ澹┤迎h節必須嚴格按照中纖局2013年發布《棉花質量儀器化公證檢驗加工企業抽樣管理辦法》規定取樣登記,嚴禁弄虛作假,加工企業應當對所提供的儀器化公證檢驗樣品的真實性負責,并在新年度收購加工開始前,向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提交樣品真實性承諾書;
?。┩ㄟ^條碼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生成的條碼卡信息內容必須真實、準確,棉包兩側應當懸掛或放置條碼卡,其中加工單位、企業代碼應當與中纖局公布名單一致,生產日期、加工類型、包號、等初始信息應當與實際相符;
?。ㄆ撸┘庸て髽I應當根據籽棉收購加工進度和交儲計劃,及時通知檢驗機構到廠進行樣品交接,檢驗樣品應與條碼卡、交儲棉包一一對應。檢驗機構到廠進行樣品交接時應對擬檢樣品與擬交儲成包皮棉進行比例抽查,抽查發現樣品與實物不一致的,加工企業暫緩組批運輸交儲;
?。ò耍┘庸て髽I應當嚴格按照收儲質量要求組批交儲,對入庫環節品質核查確認不合格棉批退儲而產生的運輸、搬倒(倒垛)費用由加工企業自行承擔。
?。ň牛┬履甓热艏庸て髽I名稱變更,應當辦理完更名手續后,加工生產、送檢交儲;
?。ㄊ┟薨O應當符合《棉花第1部分:鋸齒加工細絨棉》(GB1103.1-2012)國家標準“包裝及標志”相關規定以及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棉總公司)發布的《2013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嘜頭內容包括:產地、加工單位、質量標識、批號、包號、毛重、異性纖維含量代號及生產日期,應當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
?。ㄊ唬┘庸て髽I提供的報驗材料應當完整準確,原則上報驗材料應于實物到庫前申報提交。
報驗材料包括:儀器化公證檢驗證書(紙質多包格式)、過秤碼單(紙質)、組批信息匯總表(紙質)、《申報入儲公證檢驗表》(見附件1,紙質、電子版各一份)、合同(復印件)及《條碼匯總表》(電子版)。其中《申報入儲公證檢驗表》、《條碼匯總表》電子版文件,必須是通過加工企業信息系統(v2.0.0.2版本)導出生成的電子加密文件,電子文件所載信息必須與組批實物一致。紙質證書(含過秤碼單及組批信息匯總表)由加工企業信息系統打印生成。棉包條碼卡應當完整、清晰。
第八條 禁止性規定:嚴禁將無資質企業加工的棉花冒充有資質企業的棉花交儲,嚴禁將上年度籽棉或皮棉冒充新年度棉花交儲,嚴禁將檢驗不合格的棉花冒充合格棉花交儲,嚴禁將包型不符合要求的棉花通過回包、改包方式重新打包交儲,嚴禁在取樣環節弄虛作假、調換樣品、偽造條碼信息,嚴禁交儲轉圈棉,嚴禁更換或涂改嘜頭。
第四章 交儲棉花的檢驗周期及組批發運要求
第九條 加工企業加工取樣完成后,應及時通知檢驗機構到廠進行樣品交接,同時由檢驗機構樣品管理員、感官檢驗技術人員在加工企業現場對樣品、實物進行核對,雙方簽字確認。若檢驗機構的檢驗進度不能滿足交儲要求時,加工企業可以向中纖局申請調整檢驗機構。
第十條 檢驗機構根據加工企業交儲計劃、交儲時限、加工數量及時到廠進行樣品交接并隨機抽查擬交儲棉包品質,對抽查無誤的批次樣品及時安排實驗室檢驗,內地實驗室應自棉花加工后四日內、新疆地區實驗室應自棉花加工后六日內發布檢驗結果。
第十一條 加工企業依據臨時收儲質量要求,挑選符合收儲質量要求的棉包組批交儲。
第十二條 交儲棉花應當符合中儲棉總公司收儲規定,每批棉花的加工單位、顏色級、包裝材質、采摘方式(手摘棉、機采棉必須分開組批)應當相同。
第十三條 加工企業組批裝車發運應當本著提高入庫和公證檢驗效率的原則,以合同號為單位集中發運、到庫和申報。裝車時應盡量采用對排碼包方式,即棉包嘜頭朝外碼放。棉花到庫前應當已完成報驗,且報驗材料及相關電子文件完整無誤。
第十四條 為確保到庫棉花能夠及時安排入庫檢驗,加工企業應在棉花發運前與倉庫進行入庫預約登記,并提交檢驗所需的報驗材料及電子文件。
第五章 交儲棉花的入庫公證檢驗
第十五條 交儲棉花驗收流程包括初驗和公證檢驗兩個環節。倉庫負責初驗,檢驗機構負責公證檢驗。公證檢驗包括:重量檢驗和品質核查。
第十六條 初驗內容包括:棉包包裝材料、捆扎材料及包型,棉包標識,條碼卡及報驗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倉庫負責提供滿足檢驗機構現場檢驗的工作場地、設施及人員。
第十七條 檢驗機構受理報驗必須是同一合同號棉花已經全部到庫且已經過初驗并開具《儲備棉初驗入庫單》。報驗以合同號為單位受理,對報驗材料不完整、內容不準確或提供的電子文件格式不正確的,檢驗機構要及時通知中儲棉總公司派駐人員或倉庫,協調加工企業改正并重新申報。
第十八條 倉庫初驗完畢后,檢驗機構開展公證檢驗,為提高入庫效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初驗和公證檢驗可以同步進行。
第十九條 棉花到庫后,檢驗機構首先應對加工企業提供的儀器化公證檢驗證書與棉包實物嘜頭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進行重量檢驗。
第二十條 重量檢驗項目包括毛重、皮重、回潮率、含雜率。
?。ㄒ唬┓Q重方式為整車過磅和多包過磅,交儲棉花不得混批稱重,混批運輸的應先挑包理批再過磅稱重;(二)皮重檢驗可以使用企業自帶的包裝物,用于檢驗的包裝物應當完整并與交儲棉包包裝材質相同;
(三)雜質檢驗樣品應當和核查樣品同時抽取,每10包抽取1包形成一個總重量不少于600克的實驗室樣品;
(四)回潮率檢驗采用針插式快速檢測儀,單包超過9.0%(含9.0%,塑料包裝)或10.0%(含10.0%,棉布包裝)的整批退儲;
?。ㄎ澹┩位爻甭蕶z驗與毛重檢驗應當同步進行,若遇冰雪等惡劣天氣入庫,應將棉包或棉車冰雪清理完畢后過磅稱重。
第二十一條 交儲棉包的質量信息采用電子掃描設備逐批、逐包核對,核對項目包括:顏色級、長度、馬克隆值、在線回潮率、在線凈重、斷裂比強度、長度整齊度、軋工質量、加工類型,經電子掃描核對出的無儀器化公證檢驗結果或不符合收儲質量要求的棉包剔除處理。
第二十二條 檢驗機構需對掃描無誤的棉批按比例取樣核查其品質狀況,核查項目包括:軋工質量、顏色級、長度、馬克隆值、異性纖維定性檢驗。
?。ㄒ唬┯糜谄焚|核查的樣品必須在卸車后、上垛前扦取,檢驗機構必須做到按批隨機取樣,倉庫應當滿足檢驗機構因隨機取樣產生的搬倒需要。嚴禁在棉車或棉垛上取樣。
?。ǘz驗機構逐批隨機從取樣窗口取樣核查,取樣窗口是加工企業在棉包兩側中部切取儀器化公證檢驗樣品時形成。取樣比例10%,樣品應當在室內檢驗,綜合判定實物品質與儀器化公證檢驗證書所載品質結果相符情況。嚴禁在露天環境檢驗品質指標。
?。ㄈ┤羧哟翱谒悠窙]有代表性,或窗口取樣發現交儲棉花涉嫌存在質量問題的,檢驗機構應當及時反饋中儲棉總公司派駐人員或倉庫,確定是否開包取樣進一步細判,經開包取樣判定無質量問題的可以收儲,交儲單位自行承擔復包費用。
?。ㄋ模┙涢_包取樣判定不符合國儲棉收儲質量要求的,檢驗機構出具《2013年度國儲棉質量抽查匯總表》(見附件2),并將抽查結果通知中儲棉總公司,該批棉花退儲處理,凡該加工企業生產的已到庫待檢的棉花一律加大取樣比例并開包取樣進行品質核查。退儲棉批不得換包處理后重新交儲。
?。ㄎ澹ζ焚|核查發現交儲棉花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加工企業,或涉嫌樣品作假的加工企業,中纖局將暫停其儀器化公證檢驗資格,并通知中儲棉總公司。對查實樣品作假的加工企業,當年度不予恢復儀器化公證檢驗資格。
?。Ξa地檢驗機構依據《棉花加工企業質量信用分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確定的質量信用C類加工企業交儲的棉花重點核查。
(七)對2012年度出庫涉及質量投訴的加工企業交儲的棉花重點核查。
?。ò耍ΜF場核查發現的更換、涂改棉包嘜頭的,暫停公證檢驗,通知當地檢驗機構進一步調查,并上報中纖局。
第二十三條 公證檢驗應當以合同號為單位進行,檢驗機構應于受理申報后2日內完成現場有關檢驗,并與中儲棉總公司派駐人員或倉庫辦理交接手續?,F場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發布檢驗結果,出具檢驗證書(內地庫點一式兩份,新疆庫點一式三份)。
第二十四條 在庫商品棉轉交儲備棉的,應當符合收儲質量要求,報驗及驗收方式按本辦法第五章執行。
第二十五條 中儲棉總公司或產權單位若對品質核查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結果后3個工作日內向中纖局提交復檢申請,中纖局指定檢驗機構重新抽樣檢驗,并于現場檢驗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復檢結果,抽樣比例10%。超出規定時限的復檢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 復檢項目:軋工質量、顏色級、長度、馬克隆值、異性纖維定性結果。復檢結果與原檢驗結果一致的,由復檢申請方承擔有關的復檢費用。復檢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第六章 質量問題和舉報投訴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入庫核查發現交儲棉花存在非人為主觀故意造成的質量問題所涉及的加工企業,納入當年度重點核查名單,交儲棉花退儲處理。經過退儲處理,后續交儲行為依然存在質量問題的,取消儀器化公證檢驗送檢資格。
第二十八條 對入庫核查發現交儲棉花涉嫌樣品作假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暫停其儀器化公證檢驗資格,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依據《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加工企業,停止受理該企業國儲棉入庫申報和儀器化公證檢驗送檢業務,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依據《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 加工企業應對其生產的棉花質量全程承擔責任,對使用弄虛作假等違法手段通過驗收的,出庫使用中發生質量投訴,經認定問題屬實的,中纖局將通告有關部門,加工企業應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三十一條 加工企業和倉庫可以對檢驗機構工作質量、工作作風進行監督,經查實檢驗機構在國儲棉入庫公證檢驗中涉嫌違法的,中纖局依據《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予以處理。中纖局設立的舉報電話:010-51006258,舉報郵箱:jubao@cfi.gov.cn。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中國纖維檢驗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更多紡織專業資訊,關注錦橋紡織網微信公眾號。微信搜:錦橋紡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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