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為進一步發揮生產企業確定經銷商的自主權,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設定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但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經營補貼產品。
據悉,今年將選擇1個省進行補貼產品市場化改革試點,即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除被明確取消補貼資格的農機產品外,符合條件的購機者選購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目錄外的產品,也可申請補貼。
為簡化程序,減少農民往返奔波,2014年在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明確,補貼對象先申請補貼再購機還是先購機再申請補貼,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結合實際自主確定。
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保持補貼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2014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種類范圍不變,仍為12大類48小類175個品目??紤]到各地特色農業發展需要,今年繼續允許各省在上述175個品目外,可在12大類內自行增加不超過30個其他品目的機具列入中央資金補貼范圍。
今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繼續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資金單機最高補貼額保持不變,一般機具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干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25萬元;甘蔗收獲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20萬元,廣西壯族自治區可提高到25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30萬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提高到40萬元。
針對各界關注的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13年在山東等11個省(區、市、墾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全年共報廢老舊農機超過1.5萬臺。
為詳細了解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情況,記者采訪了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記者: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如何?
答: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17.5億元,比上年增加2.5億元,共補貼購置各類農業機械約594.6萬臺(套),受益農戶達到382.8萬戶,為糧食生產“十連增”、農民增收“十連快”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是推動農機總量較快增長和結構持續優化,有力提升了農業技術裝備水平。預計2013年全國農機總動力將超過10.6億千瓦,同比增長3%。重點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大型化、復式化、配套化趨勢明顯。大中型拖拉機和配套農具保有量預計分別達到531萬臺、826萬部,同比分別增長9.5%、8.2%。水稻插秧機、聯合收獲機預計分別達到60.6萬臺、144.5萬臺,同比分別增長18.1%、13%;玉米收割機預計達到28.9萬臺,同比增長23.8%。
二是加快農機化技術推廣應用,促進了農業生產方式轉變。預計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59%以上,同比提高1.8個百分點。小麥機收率超過92%,黃淮海地區夏玉米機播水平達90.8%;水稻機械種植水平預計超過35%,同比提高約4個百分點;玉米機收水平預計超過49%,同比提高約7個百分點;油菜、花生、馬鈴薯、棉花、甘蔗等作物機械化取得積極進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棉花機收水平超過62%。
三是培育了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激活了現代農業建設和新農村發展活力。2013年全國農機合作社數量預計達4.1萬個,增幅連續三年超過20%。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蓬勃發展,推進了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推動了農業技術集成應用、農業節本增效和土地規模經營,激活了現代農業建設和新農村發展活力,為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是激發農村有效需求,進一步推動了農機工業快速發展。2013年直接拉動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投入548億元,促進了農機工業產銷兩旺,全國規模以上農機工業企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779.8億元,同比增長16.26%,高出全國機械工業行業平均水平2.42個百分點。
記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主題是全面深化改革,2014年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近年來,農業部、財政部始終把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一手抓實施、一手抓監管,特別是圍繞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遵循“制約行政權力、加強社會監督”的原則,不斷完善運行機制,加密加嚴管理措施,確保了補貼政策科學高效規范廉潔實施,受到了廣大農民和農機企業的歡迎,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要求,2014年遵循“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的原則,進一步加大農機購置補貼改革創新力度,最大限度簡政放權,切實發揮市場作用。
一是不設立資質條件,進一步發揮生產企業確定經銷商的自主權。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設定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但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經營補貼產品。按照“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負責督促補貼經銷商守法誠信經營、強化售后服務,并對經銷商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農機生產企業確定經銷商后,也不再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備案,省、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只負責匯總公布并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補貼經銷商。
二是積極穩妥地開展補貼產品市場化改革試點。為推動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和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促進農機化科技創新,2014年選擇1個省進行補貼產品市場化改革試點,即: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除被明確取消補貼資格的農機產品外,符合條件的購機者選購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目錄外的產品,也可申請補貼。
三是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簡化手續。為簡化程序,減少農民往返奔波,2014年在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明確,補貼對象先申請補貼再購機還是先購機再申請補貼,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結合實際自主確定。
記者:2014年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有哪些變化?在突出補貼重點方面有什么新舉措、新要求?
答:為保持補貼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2014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種類范圍不變,仍為12大類48小類175個品目。各省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在農業部確定的175個品目中,縮小范圍,選擇部分農業生產急需、農民需求量大的品目,作為本省域內中央財政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對于價格較低的機具可以不列入補貼范圍。
考慮到各地特色農業發展需要,今年繼續允許各省在上述175個品目外,可在12大類內自行增加不超過30個其他品目的機具列入中央資金補貼范圍。
為加快推進主要糧經作物農機化生產薄弱環節突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提倡有條件的省份選擇部分糧食生產耕種收及烘干等關鍵環節急需的機具敞開補貼,滿足省域內所有農民的申購需求。
記者:是否繼續實行定額補貼?如何確定補貼額?
答:2014年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繼續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通用類農機產品最高補貼額由農業部統一確定;納入多個省份補貼范圍的非通用類農機產品最高補貼額由農業部委托牽頭省組織,有關省份參加共同確定;其他非通用類和自選品目農機產品補貼額由各省自行確定。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
中央財政資金單機最高補貼額保持不變,一般機具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干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25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30萬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提高到40萬元。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更多紡織專業資訊,關注錦橋紡織網微信公眾號。微信搜:錦橋紡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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