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9個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第一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26號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和《關于下達2012年19個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2〕159號)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將2012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企業,并在當地政府網站和主流媒體上公告了企業名單。 現將2012年煉鐵、煉鋼、焦炭、電石、鐵合金、電解鋁、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水泥、平板玻璃、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制革、印染、化纖、鉛蓄電池等19個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第一批)予以公告(見附件)。有關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爭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關停列入公告名單內企業的落后產能,確保在2012年年底前徹底拆除淘汰,并不得向其他地區和周邊國家轉移。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要求,做好對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現場檢查驗收和任務完成公告工作。 附件:2012年19個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第一批)(印染、化纖)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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