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儲備棉競賣交易中代理行為的公告
(2009年第193號)
各涉棉企業、交易商:
自6月8日起,有關部門商定允許紡織企業委托有實力的棉花流通企業交易商代理其競拍儲備棉。但是,在實際委托代理過程中,經中國棉紡織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棉紡協會”)審核,存在部分企業不符合參與資格條件而委托交易商參與競賣交易。為進一步規范儲備棉競賣交易中的代理交易行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2009年6月26日起,棉紡協會負責對參與儲備棉競賣交易的企業資格進行審核。請擬參與儲備棉拋儲交易或委托交易商參與拋儲交易的紡織企業將以下材料通過傳真方式送達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1)企業營業執照;(2)企業2008年的實際紗錠數量和年用棉量(加蓋企業公章);(3)《2009年儲備棉競賣交易委托代理關系確認書》(格式見第190號公告)。交易市場將在收到資料后當日給予反饋。對于棉紡協會審核未予通過的,請有關企業直接與棉紡協會聯系。 交易市場傳真:010-88087129、88087284。 棉紡協會傳真:010-85229415;電話:010-85229410。 棉紡協會審核通過后,將及時通過交易市場所屬網站(http://www.cnce.com或http://www.cottonchina.org ) “2008年度棉花拋儲”專欄對外公布。 2、資格審核依據。棉紡協會將根據企業自行申報的產能、年用棉量以及國家相關部門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對于審核通過企業將同時給予累計競買國儲棉的數量限制,限制標準為企業4個月(2009年7月至10月)的最大用棉量。 以前發布的公告與本公告規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中國棉紡織行業協會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 二ΟΟ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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