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紡織技術標準與國外的差距分析及接軌思路
國際標準,使我國標準國際化,以符合TBT協定框架的要求,這樣將有利于完善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增強我國對內對外兩個市場變動的應變能力。要改變紡織技術標準主要由國家制定的做法,通過加強紡織行業協會的職能、充分吸引國內大型紡織企業參與標準的制定,促進紡織技術標準制定的民間化。
把紡織技術標準制定的重點轉向生態化與環保化我國是紡織品生產和出口的大國,如不加快研究紡織品的環保性、安全性和健康性,緊緊跟上國際的綠色潮流,不僅紡織品的出口會受到重創,而且也擋不住國外不良產品的進入,不能保證我國人民的穿著健康。因此,迅速提高我國紡織品生態標準水平,無論從推動我國生態紡織品的發展來看,還是從國際紡織品貿易潮流和保護我國人民健康來看,都具有現實重要性和緊迫性。生態紡織品標準體系的建立要圍繞資源環保健康紡織品標準的總體目標來進行,主要有下列內容:通過制定紡織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包括天然纖維、化學纖維、染化料助劑)中的有害物質限量標準,提高紡織行業的生態生產意識,促進紡織工業采取有效措施,將最終紡織品的有害物質降低到最小限度;制定紡織品及紡織原料中各種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標準,統一我國紡織品有害物質檢測手段,完善和提高我國紡織品的有害物質檢測技術水平;制定功能性紡織產品和可降解性紡織產品的評價標準,以指導和推動企業高性能、高技術紡織新產品的開發,提高我國紡織產品的水平及國際競爭力;形成與國際接軌的系列推薦性環保健康紡織品國家標準,為紡織行業提供技術支持,引導企業按標準組織生產,最終達到紡織品的生產、消費和處理整個生命鏈的環保健康性的目標。
高度重視社會責任標準的制定“社會條款”(如勞工標準、人權保障等)是歐、美等發達國家繼生態環境標準之后又一對發展中國家實施貿易壁壘的新舉措。這是一種國際上新興的企業認證體系,它就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作出了系列規定。目前,在發達國家中比較流行的社會責任標準是SA8000。SA8000在1997年問世,是將社會價值引入組織實踐的主要標準,提出了企業的社會責任規范,主要內容涉及童工、強迫性勞動、健康與安全、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歧視、懲戒性措施、勞動時間、工資、管理體系等,備受公眾極大的關注并得到歐美工商界的積極響應。雖然國際勞工組織和其他國際機構尚未將SA8000視為國標標準,但SA8000作為世界上第一個以社會道德責任標準來規范組織道德行為的新標準,成為國際上第三方認證的ISO標準將只是時間問題,社會道德責任標準將成為新的國際貿易門檻。我國目前已實施的《勞動法》不能代替社會責任標準,需要充分吸收國外SA8000等社會責任標準的成果,制定專門的社會責任標準。
加快強制性技術標準向技術法規的轉化以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為基礎內容的WTO/TBT協議規定,凡是有相應國際標準的,TBT成員必須使用這些國際標準作為制定本國技術法規的基礎。TBT協定中的技術法規是指強制性執行的規定產品特性或相應的加工和生產方法,包括可引用的行政(管理)規定在內的文件。我國強制性標準是在一定范圍內通過法規、行政法規等手段強制執行的標準,其他則是推薦性標準。但是,我國現行的強制性標準屬于標準范疇,其強制性源自法律法規的約束,不完全具有技術法規的效用,不能代替技術法規。我國紡織產業要在后配額時代得到深入持久的發展,就必須按照TBT原則,采用國際通用做法,正確理解技術法規、經濟法規、技術標準的關系,研究運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通過立法程序建立我國自己的技術法規體系。我國紡織技術法規體系的建立要充分吸收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紡織技術法規的經驗,并結合我國的國情特點,把紡織技術標準中的強制性標準及時轉化為技術法規,使之更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力。
積極推廣、認證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紡織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代表了紡織業發展的方向,盡管我國是紡織服裝產品的出口大國,但對于這種方向我們是難以改變的,只能適應。我國紡織服裝企業要盡可能采用國際標準,有條件的企業要向先進標準看齊。要注意不斷追蹤國外先進標準和先進的技術成果,及時研究、搜集各國技術限制法規和技術標準,調整本國產品的質量和環保指標,從而達到改善商品質量的目的。要完善出口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特別是進行國際通用的一系列認證:在產品質量方面進行ISO9002質量體系認證;在生產環境方面,要注意廢棄物的排放和回收利用,進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在產品方面,考慮到國際“綠色壁壘”,應進行環境標志產品的認證,獲得生態紡織品的證明性標簽。出口紡織企業的產品出口時,要進行生態紡織品的檢測,獲得權威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傊?,我國紡織企業應在產品設計、原材料采購、生產銷售和廢棄物回收再生的全過程加強環境、生態、質量控制,取得國際上的一系列標準認證,以提高出口產品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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