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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國家海關部署在棉花加工貿易稽查方面加大力度,查處加工貿易渠道棉花走私、違規行為,查獲一大批走私棉花刑事案件,涉及棉紡織企業逾百家,在行業內引起較大反響。
2015年以來,海關查辦走私棉花案件數量不斷增長,案件的查辦對棉紡行業的影響日益突出,部分企業因此停產,甚至進入破產程序。
對此,相關企業負責人和法律人士呼吁,棉花加工貿易企業一定要了解加工貿易中的各個環節,提高法律意識,并及時與海關進行溝通,同時安排專業關務人員進行合理操作,不要為了蠅頭小利鋌而走險。當前,2016年的棉花進口配額已經相繼下發,棉紡織企業應充分了解棉花進口加工貿易流程中存在的錯誤認識,避免不正確操作,以免對自身利益造成損失。
違規操作是否構成“走私”?
為緩解紡織企業困難,2012年國家發改委大量增發棉花加工貿易進口配額,眾多紡織企業自此開始從事棉花加工貿易,原來從事棉花加工貿易的企業也因此擴大了加工貿易規模。但由于市場供需沒有好轉,經營困難加劇,應對市場機制與監管程序不匹配,加上一些紡織企業對海關政策不熟悉,部分企業也因此出現了違法、違規現象。
廣東廣河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國東介紹,棉紡織企業出現貿易違規現象一般是在產品出口和內銷上。在正常的棉花加工貿易過程中,棉紡企業普遍采取棉紗“保稅區一日游”的方式核銷加工貿易手冊。即:企業將加工貿易進口的棉花加工成棉紗后出口至保稅區,之后再以一般貿易方式將棉紗報關進口,期間按照棉紗的進口稅率繳納了相應關稅、增值稅。同時,企業向海關申請棉花下腳料內銷,補繳相應的關稅、增值稅。通過這一過程,企業以棉紗的進口稅率,實現將棉花進口至國內并銷售的目的。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約為進口棉花價值的25%~30%,約為無配額進口棉花稅款的一半。
在加工貿易渠道走私棉花案件中,涉案企業將進口的棉花在國內銷售后,也采取棉紗“保稅區一日游”的方式核銷加工貿易手冊。其中,有的企業使用其他棉花頂替加工的棉紗開展“保稅區一日游”,有的則使用少量棉紗通過保稅區循環多次出口、進口。孫國東介紹,在棉紡織企業出現的貿易案件中,企業的操作跟海關監管要求的差距,是出現貿易違規的重要原因。
一般來說,國內棉紡織企業的棉花加工貿易一般有三種模式,一是在境內把成品棉紗進行銷售,用同一車來一日游;第二種模式是“串料”加工;第三種是在監管區里用同一車棉紗完成出口再進口交稅的過程,達到一定加工量以滿足核銷的要求。那么,這三種貿易模式跟海關嚴格監管要求差距在哪里呢?孫國東表示,海關對加工貿易的監管是十分嚴厲的,要求保稅貨物與非保稅貨物嚴格分離,但很多企業是做不到的。實際上,企業在貿易操作中并沒有偷稅漏稅,也就是說棉紡織企業在貿易操作中的違規現象并不是為了牟利,也就不構成走私犯罪。
法律意識淡薄是主因
在棉花加工貿易中,企業一般按照所取得的配額數量,按照100%進口原料的標準申請加工貿易手冊。但由于紡紗工藝要求須把不同批次的棉纖維進行搭配使用,以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和生產的連續性。“料件串換”是加工貿易企業經常不得已而為之的行為,對于“串換”后剩余的保稅棉花,有的企業繼續用于生產棉紗,之后隨棉紗在國內銷售,有的則直接在國內銷售。
這種現象在棉紡行業已存在20多年,棉紡企業普遍存在只要能夠如數地出口棉紗、核銷加工貿易手冊就不會偷逃稅款,即使違法也只是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錯誤認識,而在以往執法過程中,海關也對此給予較高的寬容度。這種普遍性的錯誤認識,是走私棉花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
數據顯示,2014年1-9月,海關累計偵辦棉花走私犯罪案件44起(其中加工貿易35起)。案值17.73億元,涉嫌偷逃稅款4.76億元,涉案棉花10.6萬噸。由于涉及棉紡企業較多,多家企業高管人員被逮捕關押,有些處罰補繳稅款過大,嚴重影響企業生產,部分企業因此停產,甚至進入破產程序。
“這些事情是災難性的,一夜之間就有可能將企業打回原形。”華芳紡織副總經理肖景堯對此感慨道。針對加工貿易中的問題,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史東海建議,棉花加工貿易企業一方面要進行反思,吸取經驗教訓,增強法律意識;另一方面則是要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專業的關務人員進行合理安排。
史東海強調,如果棉花加工貿易企業真的出現違法、違規現象,一定不要逃避,要時間尋求專業人士或者律師請求幫助。同時還要限度調動自己企業自身的影響力來想方設法去解決問題,向海關及時反饋情況,請求寬大處理。
“棉花加工貿易企業一定要弄清楚加工貿易的各個環節和每一個步驟,按法律規定辦事,不要為了蠅頭小利鋌而走險。”悅達紡織進出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曾雄輝提醒說。
加強溝通規避貿易風險
當前,全球經濟依舊處于深度調整之中,國內外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經營普遍比較困難,棉紡織行業面臨的形勢尤為嚴峻。國內棉花價格仍顯著高于國際市場,國產棉品質下降,高等級棉缺口擴大,企業綜合成本提升,壓力仍然突出。史東海表示,一些棉紡企業出現擅自銷售保稅棉花行為,固然有自身法律意識不強、追逐非法利益的原因,也有企業經營極度困難,棉花收儲政策不合理,配額發放機制不合理,行業內普遍性認識錯誤等客觀原因??傮w來看,與以往多數走私犯罪案件相比較,加工貿易渠道走私棉花案件中,涉案的生產型企業違法的主觀惡意性相對較小,更多的是因為對貿易規則的不了解,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的。對此,孫國東建議企業采取信賴利益保護原則,主動與行政執法部門溝通。例如“串料”問題,企業如果老老實實地向海關匯報,主動與海關溝通,把棉花生產中的原料配比等問題說明白,那么即使有海關的律風行動,政府也無法指責企業走私。日后,無論政府執政人員更迭,還是政策改變,都無法指責企業是犯罪或違法的行為。
對于棉花加工貿易中所出現的這些情況,中國棉紡織行業協會相關人士表示,海關、檢察院、法院依法嚴厲打擊走私,規范棉花貿易的經營秩序,對此,中國棉紡織行業協會予以充分肯定和支持。但也希望相關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準確合理進行評估,防止加重涉案企業責任,防止執法機械化、打擊擴大化的傾向,同時也要防止出現出口下降、企業破產、職工失業等不利局面。
此外,相關紡織企業也呼吁,希望國家發改委能夠盡努力增加加工貿易配額,讓有出口優勢的企業不但能夠在全球賣棉花,也能夠在全球買棉花。走私案件頻發 棉企如何才能不“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