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漿粕企業排污采用嚴標準
新疆現有棉漿粕及粘膠纖維企業(含兵團)水污染物排放將于明后年起執行一級標準,達不到標準的企業必須停產。這是記者日前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的消息。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下發了《關于棉漿粕、粘膠纖維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適用標準的通知》要求,新疆現有棉漿粕及粘膠纖維企業(含兵團),自2014年6月30日起,棉漿粕企業水污染物排放統一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1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中化纖漿粕工業)二級標準;粘膠纖維企業水污染物排放統一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1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中化纖漿粕工業)一級標準。自2015年12月31日起,棉漿粕企業水污染物排放統一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1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中化纖漿粕工業)一級標準。 新疆共有16家棉漿粕及粘膠纖維企業(含兵團),這些企業集中分布在沙灣、瑪納斯、石河子、阿克蘇和巴州,大量廢水外排加重對環境的影響。“此次將執行的新標準,會倒逼企業提高污染物排放標準,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自治區環保廳污染防治處處長溫玉彪說,相對于此前的三級標準,執行一級標準或將會促使企業污染物排放減少90%。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更多紡織專業資訊,關注錦橋紡織網微信公眾號。微信搜: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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