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紡企違規排污被環保部曝光處罰
5月14日,環境保護部通報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八家中央企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工作和對《“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年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的具體情況。根據規定,對電力行業脫硝脫硫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內蒙古自治區、河南省、貴州省及中國華電集團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暫停審批燃煤機組新、改、擴建項目環評;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或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內蒙古巴彥淖爾、河南濮陽、湖北襄陽、廣東揭陽、海南東方、甘肅武威等6城市,自公布之日起暫停審批新增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對污水處理設施未按要求建設運行的天津北辰區大張莊風電產業園污水處理廠(一期)、雙青污水處理廠等16家企業和南寧市造紙行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對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江蘇南通醋酸纖維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追繳二氧化硫排污費,其中享受脫硫電價補貼的,按規定扣減脫硫電價款,并予以經濟處罰。 此外,在環保部9日公布的華北平原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情況中,山東濰坊高密市金祥針織廠、高密市華盛針織廠等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被責令停產并處罰款。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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