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我國出口紡織品阻燃性能不良遭退貨
記者昨日從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石獅辦事處獲悉:據統計,2012年,歐美共召回我國紡織服裝產品285項,因阻燃性能不合格被通報的事件累計達65批次,占22.8%。這些被通報后的問題產品均遭到退貨乃至銷毀的處理。 近年來,美國、荷蘭、瑞典和英國等對服裝(特別是兒童睡衣)的燃燒性能均有規定。美國規定了紡織品一般燃燒特性、中等的燃燒特性、快速和劇烈燃燒3級;荷蘭睡衣防火法規要求,兒童睡衣測試線在17秒內不應熔化;成人睡衣測試線在10秒內不能熔化,否則均不允許銷售。據分析,導致紡織服裝阻燃性能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部分服裝加工企業風險意識不強,使用過于輕薄的紡織原材料,且沒有及時對最終產品的阻燃性能進行檢測;二是部分企業在服裝設計上存在缺陷,部分服裝的輔料采用了羽毛類裝飾,導致了此類服裝極易燃燒。 石獅系我國重要的紡織服裝出口基地,而歐盟、美國更是我市紡織服裝的主要出口市場。2012年,該辦事處檢驗監管出口服裝22256批次、11.31億美元。其中出口歐盟和美國的總量超10000批次、5.6億美元。為此,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石獅辦事處提醒企業,要重視輸歐美紡織服裝的阻燃性能,防止因紡織服裝的阻燃性能問題受通報;嚴格按標準生產,關注國外紡織服裝阻燃性能法規動向,熟悉歐美紡織服裝的阻燃性能的相關標準要求,嚴格按照出口國要求組織生產;把好原材料采購關,采購時,向原材料供應商索取原材料的阻燃性能測試報告,從而把好原料合格關口;加強質量檢測,對首件樣設計的紡織服裝樣品要先進行阻燃性能檢測,嚴格控制產品開發流程,避免因設計失誤而導致質量失控等情況的發生。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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