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兩會】紡織人關注的兩會話題
中小企業發展需要金融支持 促進金融資源優化配置。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經濟結構調整特別是“三農”、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的金融支持,滿足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資金需求。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政府工作報告 中小微企業的各種負擔依舊沉重,外部發展環境不容樂觀。融資貴已成為新挑戰,與大中型企業7%~8%的融資成本相比,小微企業10%~12%的比率實在太高了。 應考慮從頂層上設計更有利于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合理稅負架構,為企業發展創造更為寬松的外部環境。中小微企業安置社會新增勞動力的作用不能忽視,對其稅費理應作適當減免。同時,國家應加快推進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激發金融主體的活力,將民間資本引導到更多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型商業銀行中去。——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黃廉熙 中小企業發展離不開銀行信貸的支持,反過來銀行也需要良性發展的企業。在企業遇到資金困難時,銀行業除了自身的經營和發展,也需要幫助企業走出困境,共渡難關。不僅要加強對銀行業貸款附加條件和收費亂象的監督管理,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更要促進銀行業規范化發展,建立有效的企業幫扶機制和考核機制。——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政協副主席陳小平 我國民間資本數量迅速增加、體量龐大,據估計,僅福建省的民間資本存量就不少于1.2萬億元。受進入金融機構準入門檻限制、投資渠道少以及實體經濟回報率低等因素影響,民間資本與實體經濟之間沒有有效的“接口”。 為此,在民間資本較為活躍的地區,增加區域性金融機構數量,在金融機構的引進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支持以民間資本為主發起人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進一步健全民間借貸行為的監管體系,為規范民間借貸行為創造有利環境。——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周聯清 城鎮化實際水平只有36% 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與農業現代化相輔相成。要遵循城鎮化的客觀規律,積極穩妥推動城鎮化健康發展。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規模,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增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人口集聚功能。——政府工作報告 我國城鎮化的水平到底是高還是低,一直有不同的意見。歐美發達國家的城鎮化水平由25%提高到70%,花了80年、9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城鎮化率是17%,經過30多年的發展提高到52.6%。 這只是一個寬口徑的統計,我國有2.6億的農民工,至少有2億左右農民工在城市生活,卻沒有享受城市居民在醫療、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方面的待遇,所以學術界把他們稱為“半城鎮化”。如果把這一部分水分擠出去,按全戶籍人口算,我國城鎮化水平只有36%左右。——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 根據以往調查經驗,土地確權以后推進城鎮化普遍都比較順利,因此,我國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土地確權應該先行一步。同時,在實現“一元化”戶籍制度改革前,推進城鎮化過程中“亦城亦鄉”模式所引發的家庭問題也需引起重視。——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厲以寧 城鎮化須有產業支撐,不能簡單造城,要將城鎮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 一個地區城鎮化推進的速度,必須與其工業化的進程相適應,與其發展水平和經濟實力相匹配,這樣才能防止出現就業不足、兩極分化嚴重等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廣西柳州市委書記鄭俊康 消費是經濟增長第一動力 擴大內需的難點和重點在消費,潛力也在消費。擴大居民消費要在提高消費能力、穩定消費預期、增強消費意愿、改善消費環境上下功夫,不斷提高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力。——政府工作報告 去年消費的增長對經濟的拉動是51.8個百分點,投資是50.4個百分點,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超過了投資,這是一個非常良好的趨勢。 我們還會在擴大消費、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基礎作用方面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保持這樣一個良好的需求結構對經濟增長的積極作用。 首先是提高消費能力,這就要增加居民的收入。我們要采取正確的政策來擴大就業,對于企業的職工工資要能夠建立正常的和勞動生產率提高相適應的增長機制。 穩定消費預期的目的是讓老百姓敢花錢,最重要、最基本的措施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醫療、養老等一些基本的制度必須進一步的完善,保障水平要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地提高。九年義務教育免費,學前教育、高中和大學階段的教育對困難的家庭將實行補助、支持。 增強消費意愿需要培養新的消費熱點,包括文化消費、旅游消費、養老消費、節能、綠色消費,讓老百姓愿意花錢。 改善消費環境就是要建立規范有序的市場,要加強監管,讓老百姓買到質量有保證的產品。——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 農民工變市民需政策護航 加快推進戶籍制度、社會管理體制和相關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政府工作報告 現在企業用工很多來自農村,農民工已是城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群。希望政府幫助長期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工逐步解決住房問題,有了自己的窩,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更好地為城市建設和發展服務。——全國人大代表、農民工代表胡春霞 城市的建設發展,離不開農民工付出的汗水,但農民工缺乏平等的城市社會權利,無法融入城市,產生了許多社會問題。應盡快制定農民工權益保護法,依法確定農民工的各項基本權利,確立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各項基本原則和制度,明確對各類侵害農民工權益的行為給予處罰的具體措施。同時,在農民工的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勞動條件、居住環境、社會待遇、子女入學等方面作出原則規定,使農民工享有各方面的社會平等權利。——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禮泉縣西張堡鎮白村黨總支書記李朝鮮 要讓農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政府應重視創新農民工服務管理體制,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的農民工工作領導常設機構,編制農民工市民化的一攬子計劃,清理、取消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各種限制性、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 積極探索農民工養老保險可持續、可轉移的辦法,逐步建立城鄉接軌、全國可銜接的社保體系,讓農民工真正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進一步加大保障房供給力度,通過修建農民工租賃房和廉租房等辦法,多渠道提供和改善農民工的住房條件,解決好農民工的后顧之憂。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