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隨著近年來棉紡行業的快速發展,企業的產能產量、區域布局等都發生了較大變化、為了進一步完善棉花進口管理,做好相關基礎工作,請各地組織對棉紡企業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F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業自報。調查摸底范圍為本省區市所有5萬錠以上的棉紡企業(包括未申請過配額的企業)。請接通知后即部署企業上報當前產能、近三年紗產量和加工貿易進口配額使用情況(如有),并填寫《棉紡企業情況調查表》。
二、市縣核查。布置市(縣)發展改革委會同當地工信、紡織行辦(協會)、統計局等部門和單位,對企業自報情況進行核查,在《棉紡企業情況調查表》上簽注審核意見并加蓋發展改革委章。核查要求:(1)產能。市(縣)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到企業實地核查,以現場數錠的產能為準(母子公司、分支機構的產能分別統計,不得籠統匯總)。(2)紗產量。以當地統計局統計的企業紗產量為準。(3)加工貿易進口配額使用情況。按企業實際使用并核銷的配額證上登記的使用數量加總計算。
三、省級抽查。為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在市縣將企業情況調查表上報后,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對企業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各市企業家數的20%。抽查要求同核查
四、匯總上報。抽查結束后,請各省級發展改革委匯總企業情況,填寫《棉紡企業情況匯總表》(附后),連同簽字蓋章的各《棉紡企業情況調查表》,與9月15日前以委正式文形式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經貿司)。
五、有關要求。請各地高度重視這次調查摸底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要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調動相關單位積極性,共同參與,嚴格把關,確保情況真實可靠。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貿司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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