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高達7800萬元申請破產,多方努力獲得重生。記者昨日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成功處理東莞新興織造廠有限公司申請破產和解一案。目前,該公司的債權人正陸續收到清償債權款項。據悉,此為2007年新《企業破產法》適用后,東莞首宗企業申請破產和解成功的案件。
如果破產普通債權受償率不足10%
東莞新興織造廠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虎門鎮,成立于1993年,是東莞最大規模的集織造和漂染于一體的中外合資企業。經營高峰期時,該廠有600多名員工。近年,該公司因經營不善,負債累計數千萬。2011年6月10日,該公司因資不抵債,無奈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清產核資報告及現場勘察的情況,該公司負債高達7800多萬元。在優先償付300多名工人的工資債權、稅款債權,并支付破產費用后,該公司的普通破產債權的受償率預計不足10%。如果通過破產清算終結企業,不僅該公司多年苦心積累的商業基礎付之東流,債權人的利益也無法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達成和解企業基本恢復經營
正在法院處理該破產案件過程中,一家大型境外企業的出現為案件帶來轉機。該企業表示,愿意收購新興公司外方股權,并代新興公司清償一定比例的對外債務。在法院的協助與監督下,相關各方進行了一系列協商,爭取讓企業保持正常開工,保障員工正常工作、如期發放工資等。2011年9月14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最終,新興公司的和解方案獲得債權人會議的通過。按照這一方案,境外債權人按債權額的20%獲得清償,其他債權人按債權額的40%獲得清償。
去年11月28日,法院認可債權人會議通過新興公司提出的破產和解方案的決議。不久,法院裁定確定了佛山市麗鴻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等49位東莞新興織造廠有限公司債權人的債權及受償款。
東莞市第二法院表示,目前除少量程序性事宜外,該破產案基本審結,東莞新興織造廠有限公司基本恢復了經營。據悉,東莞新興織造廠有限公司破產和解案是東莞首宗通過破產和解協議的案件。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分享按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