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是紡織業和企業加大結構調整、實現產業升級的關鍵1年
近日工信部公布2009年第二批工業行業標準制定修訂計劃,其中涉及紡織業標準計劃項目83項。紡織業標準的重新修訂與近年來紡織業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相關聯,修訂后的行業標準相對于原有的行業標準,在各項技術指標方面均有所提高。 今年是紡織業和企業加大結構調整、實現產業升級的關鍵1年。就在83項紡織業標準制定修訂的同時,工信部修改“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和辦法”。新的辦法規定,凡是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高新技術范圍進行研發,高新技術范圍共11項,涉及生物工程、新材料及應用技術、先進制造技術及其他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等。同時參照國際標準,明確規定高新技術產品在銷售額中所占比例應從原來的40%提高到60%,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占當年總銷售額的比重也從原來的2%提高到5%。同時國家將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2年進行1次資格復查,不合格的將取消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對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將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目前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已經達2萬多家。按照修改后的辦法,原來的高新技術企業僅限在高新區里面享受政策,現在比如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已經在全國推開,對于其他優惠政策正在制定當中。 制定修訂的行業標準和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為紡織企業在實施貫徹科技貢獻率、調整產品結構、建立新的經濟發展方式方面將起到1個方向標的作用,這2個事件的本身將成為用“標準”構建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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