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服裝纖維成份標識問題突出
今年1~6月份,江蘇省鹽城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實施出口服裝檢驗監管過程中,先后多次遇到纖維成分標識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其中,對3批出口產品開具了不合格通知單,3批開具了整改通知單,3批與出口企業及其客戶現場溝通解決。纖維成分標識不規范已成為當前出口服裝檢驗中不容忽視的一個突出問題。 據悉,纖維成分標識不符合要求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一是纖維含量不符,含量偏差超標;二是纖維標注名稱與產品實際不符;三是嘜標纖維成分與合同標示成分不符。 鹽城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分析認為,纖維成分標識不符合要求的原因主要是工廠管理缺乏規范,缺少必要的審核環節,致使嘜標印制錯誤。其次,在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國際市場服裝價格壓得非常低,服裝出口企業不得不被迫采購低價原料和輔料,使服裝質量難以得到保證。企業為了節約成本,顧此失彼,往往會導致纖維含量偏差超過規定允許范圍,此類情況上半年共發生4批次。 鹽城檢驗檢疫局提醒廣大的出口企業注意:由于纖維成分標識在美國、歐盟等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是有技術法規作為強制性要求的,即使客戶同意降低要求以次充好、或者張冠李戴、混淆纖維名稱標識,都是違法的。一經查實,不僅會使工廠自身受到重創,也會嚴重影響“中國制造”的形象。 另外,出口企業必須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產品輸入國的技術法規的學習,增強法制意識,合法經營。不能“饑不擇食”,無原則地滿足客戶要求會造成因小失大。企業要樹立正確的危機意識和風險意識,警惕少數投機客商,同時謹防陷入涉嫌欺詐陷阱,杜絕涉嫌欺詐的質量事故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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