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服裝被召回的中國式應對
中國出口服裝屢被歐盟、美國、日本勒令召回,對我國產品的出口及形象造成了極為消極的影響,對召回原因進行分析,我們可以歸為三個方面:一是部分出口服裝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二是產品質量是合格的,但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某些檢測機構檢測的數據不準確,導致了有關方面判斷中國的產品不合格;三是有些產品兩個國家執行的標準不同,對產品的質量界定存在著差異。 但是,我們必須看到,“中國制造”在質量和安全方面已在近年取得明顯提升。那么,造成所謂的“質量問題”和“安全問題”的深層原因到底又是什么? 對此,中國外經貿大學中國、經濟合作研究中心副主任俞雄飛認為,中國的紡織服裝產品被頻繁召回,質量和安全并非主要問題,其根源在于信息的不充分。“歐盟對于進口的紡織服裝類產品有著一系列嚴格的監管政策。甚至一個商標不夠規范,一粒紐扣的重金屬超標都有可能成為被召回的原因。我國生產企業往往盲目按照設計方提供的設計進行生產,而對于進口方的貿易法規卻并不了解,造成了‘設計’與‘生產’相符,卻與法規‘脫鉤’的現象,使得召回事件發生。”他說。 因此,可以說,情勢演變到今天,中國出口服裝屢遭通報和召回已經不再是純粹的質量安全問題或技術問題,這兩者甚至已經不能稱之為主要問題,問題的癥結已經偏向于信息溝通和信息同步的層面。 政企攜手順暢信息溝通機制 與輸入國建立順暢的溝通機制,需要我國政府與服裝出口企業的共同努力,靠政府或出口企業的單方面努力并不能解決中國服裝出口在信息溝通和信息同步方面的所有問題。 對于政府而言,應該積極開展國際交流,提高國際影響力。針對中外經貿領域摩擦加劇的情況,政府應積極開展與WTO國家之間的對話磋商,同時,要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爭取把具有中國國情特點服裝名品等納入國際標準,使國際標準盡量反映中國的意見和要求,以提高中國商品市場競爭力。 此外,政府方面有必要主動邀請國外有關外貿主管部門的官員來華考察,注重與國外政府、尤其是進行召回調查的行政執法部門建立雙邊合作機制,旨在通過雙方的磋商、溝通與交流,盡可能事先解決雙方在貿易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而緩解或減少雙方在貿易上的摩擦。 當然,要避免產品召回事件的發生,服裝出口企業首先要提高企業質量管理,嚴格執行產品的檢驗,監控好產品原料的來源,降低人為因素影響產品質量事件的發生率。另外品牌建設也很重要,要堅持實施名牌戰略,不斷強化創新意識和提高自己產品的質量。企業如果不通過提高產品技術含量,保證產品質量,通過打價格戰來占領國內外市場,是絕對行不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