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目前已經提高到16%,這一數字離法定增值稅率17%,即全額退稅率或“零增值稅”出口,只剩一個百分點。
對于出口退稅率提高,盡管出口企業十分歡迎,但是國內還有不少反對之聲。眾所周知,從1994年國家實行增值稅以來,出口退稅經歷了多次波動,2007-2009年頻繁調整,已成為調節出口的經濟杠桿。從國際貿易規則來看,全額出口退稅率(零增值稅出口)是國際慣例,是國際組織認可的、公平的、通用的規則。
如何看待當前的出口退稅率問題?近日,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姜哲針對三種有代表性的反對意見,逐一進行了分析。
反對意見一:出口商品全額退稅,沒給國家作貢獻。
姜哲觀點:國家獲得個人和企業所得稅,地方各級政府也有收益。
在物質奇缺、匱乏的年代,或者對于資源性、高能耗、高污染商品,以上觀點并沒有錯。但是在當今的時代,科學技術發達、生產效率提高,紡織服裝作為日用消費品,相對供大于求,我國還有眾多勞動力需要工作。我們生產紡織服裝這樣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實現其價值,就是國家利益、民族利益。
因為,第一,外幣和人民幣都是商品價值的體現,也體現了中國勞動者的價值;第二,出口產品的正常出口,使我國眾多勞動者有了正常工作就業及收入,為我國勞動就業作出了貢獻;第三,出口產品全額退增值稅,國家雖然在這里沒有收益,可是國家在勞動者的個人所得和企業所得都將獲得稅收,地方各級政府還將從城建費、養老保險等二三十種收費上獲得收益。
反對意見二:出口退稅,企業沒得到實惠,反而便宜了外商。
姜哲觀點:這個問題是企業行為,相信中國企業絕不會因小利丟大利。
當今紡織服裝國際市場是自由競爭的,成交價格由市場決定。同行、同業的比價,取決于出口商與進口商的博弈與合作。企業家在利益上都是清醒的,為了實現出口商品的價值,怎么爭利、怎么讓利,企業家自有道理,在市場經濟環境中,企業家之間達成的合同,只要不違法就是合理的。
近5年來,越南、孟加拉、斯里蘭卡、印尼紡織服裝高增長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國限制了企業出口競爭力(降低出口退稅),流失了許多訂單。當今國家之間競爭十分激烈,產品供大于求,我國出口企業首先要考慮以什么價格才能把商品賣出去,實現價值,否則,出口產品就不能成為商品而會成為積壓品,甚至沒有訂單、沒有開工。
保證企業接到訂單,正常開工生產,是我國參與國際交換的雙贏之舉。而出口退稅的本意就是讓企業在國際激烈競爭中處于平等地位,在平等競爭中發揮企業的優勢,抓訂單、拓市場、謀發展,更需要出口退稅給企業一個平等競爭的平臺,讓企業在競爭中獲得最大的實惠。
反對意見三:提高出口退稅率,解決不了國際市場需求回升,與保出口平穩無關。
姜哲觀點:出口退稅率回升,是對保持平穩出口的政策支持。
出口退稅率是中國的內部經濟政策,國際市場的需求是國際、全球的經濟環境,二者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本次金融海嘯引發了全球性經濟危機,中國是發展中國家,雖然擁有近2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但人均僅1000多美元(其中還包括國外在中國的投資),比起工業國家來說不算什么,還不足以挑起世界性的經濟波濤。紡織服裝出口退稅率無論下降還是提升,都不會令紡織服裝世界貿易出現大規模上升。
國際市場的需求是多種因素造成的,有極其復雜的成因和市場經濟的周期性。我國紡織服裝出口退稅率的變動不可能改變國際紡織服裝需求的大環境,但卻可以提升我國紡織服裝出口的競爭力,使紡織服裝出口增長成為可能。
出口退稅率的回升,是被削減、加壓的競爭力的回升,是對保持平穩出口的政策支持,給保持出口平穩增長帶來了機會。就是說,在國際市場大環境沒有根本變暖的情況下,我國企業可以把一些丟失的訂單以及一些新的訂單拿回來。
2008年紡織服裝出口增幅比2007年回落10.7個百分點,其中一半是出口退稅降低的作用,即4個退稅點帶來了5個百分點的降幅。如此估算,退稅率回調至17%,將有4個百分點的回歸。2009年后三季度極有可能帶來4-5個百分點的出口增長(在其他環境因素不變的情況下)。
“全國紡織服裝企業極大地期盼17%的全額出口退稅,并且希望出口退稅率長期穩定下來,這關系到紡織服裝企業的長期發展和規劃設計、投資安排,以及國際戰略伙伴的合作,預期利潤和人才培養、就業安排,產業升級與創新投入等各個方面。”姜哲如此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