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資不抵債,浙江縱橫控股集團及其5家關聯企業,最近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
浙江縱橫集團曾是國內化纖行業的龍頭企業,由于借債過多,去年10月底,浙江縱橫陷入財務危機。
時隔8個月,6月12日,浙江縱橫集團等6家公司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法院予以受理,并于16日發布公告,對浙江縱橫集團等6家公司依法實施重整并指定相應管理人,相關債權人可在30天內向相關公司管理人提出債權申報。列入重整的包括縱橫控股集團、浙江星河新合纖有限公司、紹興涌金紡織有限公司、紹興縱橫高仿真化纖有限公司、浙江倍斯特化纖有限公司、紹興縱橫聚酯有限公司。
昨天,紹興市中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去年年底的初步調查顯示,浙江縱橫資不抵債二三十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重整公司中并未包括縱橫集團投資的鋼鐵、房產、水電企業及銀行股權。2003年初,縱橫集團在河北邯鄲建設年產250萬噸的中寬帶軋鋼項目,縱橫或持有40%的股權。水電方面,據紹興市經貿委消息,由浙江縱橫集團出資65%和湖北省巴東電力公司共同建設沿渡河流梯級電站總投資11億元,總裝機容量17萬千瓦。金融方面,有報道稱,浙江縱橫集團投資了5家城市商業銀行,共持有5億股,投資金額為7.45億元。房地產方面,據稱,縱橫在成都、昆山、鎮江、武漢等地投資房地產項目累計達8.2億元。
金杜律師事務所鄭志斌律師表示,作為浙江縱橫集團的對外投資企業,未列入重整的公司,可能面臨幾種情況:一是若與重整公司有擔保關系,需要承擔相應擔保責任;二是縱橫集團以其對外投資企業的權益,償還債務。若需要,縱橫在這些項目的股權,可能面臨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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