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1~4月,歐盟累計召回74項紡織服裝產品,同比增幅為270%。其中中國產紡織服裝產品為52項,同比增幅高達643%。對此,中國服裝協會秘書長王茁表示,中國紡織品頻遭歐盟通報,中國服裝企業要加強信息溝通,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從中國服裝協會獲悉,歐盟召回的產品中,17項為嬰幼兒服裝及制成品,其中12項產地為中國,占全部的70.6%。召回原因以勒頸窒息危險為主的共14項,其中產地為中國的共12項,占中國全部被通報產品的92.3%。
中國紡織服裝產品因安全問題遭歐盟通報和召回不是技術原因,大部分是因為信息溝通不到位和信息不同步帶來的問題,據介紹,造成童裝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外方客戶的產品設計存在缺陷,部分外方客戶對輸入國技術法規不夠熟悉,有的客戶為了產品美觀、別致而做出繩帶過長或帶有珠片的設計;二是有的客戶出于成本考慮而指定強度等物理指標不足的面輔料,影響了產品質量;三是國內童裝生產企業對國外技術法規缺乏了解,一些企業只知按客戶要求生產,對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外技術法規缺乏足夠的辨識能力,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大多未對產品設計的符合性做出規定。
中國服裝生產企業,要嚴格按輸入國的技術法規和標準組織生產,高度重視歐美服裝安全法規的內容,特別是輸歐兒童服裝上繩帶和小部件的安全項目要求,積極尋求應對措施,降低出口風險;其次要對產品設計的安全性能進行評估,盡量完善合同條款,降低產品不能出口或返工整理帶來的經濟損失;三是及時與檢驗檢疫及有關部門聯系,合力突破技術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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