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生皮加工貿易實行企業總量控制和進口總量控制
根據商務部等3部門日前發布的關于生皮加工貿易政策的公告,我國對生皮加工貿易實行企業總量控制和進口總量控制。這份由商務部、環境保護部、海關總署發布的公告指出,我國繼續禁止進口生皮直接出口半成品革和成品革的加工貿易,允許開展進口半成品革出口成品革的加工貿易。 同時我國對生皮加工貿易實行企業總量控制和進口總量控制。按照2005年進口實績,每年允許開展生皮加工貿易企業總數不超過229個,進口額度66萬噸。 公告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在本公歷年度內批準符合條件的生皮加工貿易企業進口總量不得超過該企業2005年實際進口量。為此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企業生皮加工貿易申請進口量,并逐單累計。 對2005年前未開展生皮進口加工貿易的新增企業,以及確有擴大生皮進口需求的企業,須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其轉報商務部。商務部將會同環保部、海關總署,根據年度進口額度使用情況及企業新增和退出總體情況,對其進口量予以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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